南京市民刘先生近日向金陵晚报记者反映,他在栖霞区乐居雅花园买了一套房,入住以后三四年间一直遭遇屋顶漏水的烦恼。与刘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小区一百多户业主。让他们气愤的是,大家多次向小区物业求助,可是屋漏的问题没有人来解决。目前部分小区住户的房屋马上就过保修期了,这可把大家急坏了。
市民:房屋漏水遭推诿
刘先生的房子位于乐居雅花园小区居民楼的顶层,在装修后不久他就发现卧室阳台漏水,“房顶的墙上有块铁皮,铁皮翘起来了,水从上面往下灌。”为此,3年前刘先生就开始向小区的物业进行了反映,但是,“物业说要来帮忙处理,3年了,到现在也没来。”
和刘先生家一样,乐居雅花园小区的不少顶层住户,都遭遇类似问题。小区居民怀疑,开发商之所以不想修理,是想挨过保修期,这样就没有维修的义务了。
记者跟随业主爬到了楼房的顶层平台,发现防水层好多地方出现开裂。居民介绍,由于物业和开发商推诿不处理,不少业主自己用胶水封堵防水层,但是漏水问题依然存在。“裂缝很大,手指都戳得下去。家里漏水没办法,只能抹胶,也没什么意义,还是漏。”一名小区业主说。
开发商:一期已过保修期
为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小区现在的物业公司。据物业何经理介绍,他们是在今年4月份刚刚接手小区管理,目前,乐居雅花园一期二期有130多户业主的房子存在问题,他们正在积极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现在是小区一期的55户、二期的80几户在漏水,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地下室也漏水,外墙脱落。”何经理说。
据介绍,2014年乐居雅花园小区的开发商——南京金羚地产的股权已被中国电建地产收购,为了帮助业主维修房子,物业在7月28日给电建地产公司发了工作联系单。但对方的态度并不积极,只表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乐居雅花园一期二期的售后维修,还是由股东单位金羚地产负责。
目前金羚地产认为,乐居雅花园一期的房子已经过了保修期,只同意维修二期的房子。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上电建地产的一名韩经理,他表示,公司正在着手拿出维修方案。
“我们已经和金羚公司开专题会,他们要想一下怎么维修,正在处理这个事。”韩经理说,“根据当时的维修合同,房屋什么时候交付的,要看保修期到什么时间。”
律师:过保修期也得修
据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翟启尧介绍,根据2000年出台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翟启尧律师认为,乐居雅花园的业主在保修期内已多次向物业和开发商反映,要求维修房屋,但是物业和开发商在保修期内并没有尽到维修的义务,所以即使目前已经过了质保期,开发商也应当承担房屋维修的义务。
而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与开发商沟通,争取早日解决问题。(金陵晚报记者 张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