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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闻

107间平台租房问题多 房源来路被疑蹊跷
江苏消费网 (2016-08-03) 来源:中国经济网-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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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见房东、不愿和中介打交道、省去中介费……许多租房者都有这样的诉求。

  一个打着“0中介费”“让租房真实而简单”等口号的线上租房平台——“107间”,2015年进入了市场,其创始人韦委是位剑桥归国学生,有过租房被中介骗的经历后,他建立了以“斗不过中介干脆让中介消失”为宗旨的租房网站。成立之初,“107间”的注册数量已累积10万用户;2015年4月,又获得千万元人民币的天使轮融资。

  然而近日,多名“107间”用户向法治周末记者反映,在使用“107间”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认证抵押不予退还、房源非房东上传、无法完成线上签约等问题。

  签约不成不退认证费

  据了解,租客在“107间”搜索房子时,需交100元成为认证用户,才能查看房东的联系方式;房东在平台发布房源时,需接受“线上签约”的方式;线上签约完成后,“107间”提供纠纷仲裁、违约先行赔付、押金托管、免费搬家、免费维修、房租分期月付等服务。

  3月中旬,初次来京工作的linna(网名)在豆瓣上看到“107间”的广告,被“0中介”“真实房源”的口号所吸引,她便打算在上面寻找房源。

  “但是想获得房东的联系方式,必须要进行个人认证,认证抵押为100元,有效期为30天,到期后可以把钱退给我。”linna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当时的平台规则,“因为没有特别合适的房子,便没有在‘107间’租房,一个月后,‘107间’将认证抵押的100元退还给我。”

  觉得平台靠谱的linna,在6月中旬有租房需求时,再次选择到“107间”看房,然而,这次便不是那么“顺利”——一个月到期后,linna想转出自己的认证抵押费用,发现账户为0元,客服告知其平台规则已作修改,因为她没有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成交,所以100元不能退还。

  “但新规则里只表明成功线上签约后可享受100元认证费用全额返还,并没有说如果未签约成功就不予退还,这不是在玩文字游戏吗?”linna对此不能理解。

  与linna情况不同的是,知乎用户“晴天牵你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她在平台找到合适房源,与房东联系表示想要签租时,房东却称根本不知情“107间”,也拒绝和其进行线上签约,最终她只能和房东自行协商进行签约。

  “认证费用相当于白花了,之后我在知乎发布自己的经历,有一些网友回复也表示交钱认证后,到最后被坑了。”“晴天牵你手”猜测,“107间”的房源大部分都来自于抓取其他平台,并没有一个个地与房东进行沟通。

  关于认证费和房源的问题,7月29日,法治周末记者向“107间”发去了采访邮件,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回复。

  房源或来自其他平台

  “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就把我发布在其他地方的、而且已经租出去的房子的信息挂到了他们网上,导致我收到了很多短信电话。”一位知乎匿名用户吐槽“107间”。

  7月27日,法治周末记者在“107间”上搜索“望京明苑”的房子,随机点开一套月租9000元的2室2厅1厨1卫的房源,而根据房屋的描述和照片,记者在58同城上也查找到相同的房源,其月租显示为8500元,上面显示租房为个人,并留有张先生的联系方式。

  记者拨打过去,感到意外的张先生称,只在58同城上发布过房子,并不知情“107间”,“我一开始在58同城上发布的价格是9000元,后来把价格降到8500元”。

  当记者询问:如果“107间”用户想要进行线上签约,他会如何处理?张先生回复:“我不会同意的,因为我在发布房源的时候,就是明确拒绝任何中介和代理的。”

  法治周末记者又在“107间”上把绿景苑一套房屋的描述内容复制到浏览器,经查询,发现该房源在赶集网也发布过,并且赶集网显示此房源为已出租的状态。

  对此,网上交易保障中心副主任乔聪军认为,平台上线初期,为保证租户对房源信息的可选择性和丰富性,有可能会从其他平台抓取信息;如果情况属实,“107间”必须取得被抓取信息平台的授权;虽然目前还没有信息保护相关的立法,但互联网界关于商业间非法引用数据的判例已有多起,起诉的罪名多为不正当竞争。

  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委员会专家成员、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同意以上观点。他表示,平台宣称房源由用户注册、发布内容,如果平台工作人员从其他平台进行抓取,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对其他平台的不正当竞争;如果其他平台掌握证据并起诉到法院,该平台或被判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损失。

  “平台是以免中介、承租方和出租方直租为口号,而如果没有真正的出租方,那么,便涉嫌虚假宣传;根据消法规定,在消费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若平台冒用房东的名义,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便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向平台追加赔偿。”于国富表示。

  乔聪军补充,从个人信息保护层面讲,联系方式、房屋具体信息,这些属于直接能够关联房主的信息,在使用时必须得到房主本人的授权,或者是其本人主动提供,否则就有滥用个人信息的嫌疑。

  线上签约难落地

  根据平台规则,房东在发布房源时,需勾选“我接受线上签约这种签约方式,如果租客希望使用线上签约租下我的房子,我承诺不会拒绝该租客”,才能完成发布。

  官网显示,线上签约是“107间”为租客和房东提供的一种双方直接在线上签订合同的方式;线上签约的合同是基于住建委的标准合同,平台跟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统联网,对房东的出租资质(比如房产证、转租合同)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都有专业人员进行核查。

  平台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显示,丙方(“107间”经营公司)为研发“107间”平台并促进、保障甲乙双方的租房交易付出了大量成本,甲乙双方认可“107间”针对某些服务收取合理费用并且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已在“107间”平台明示。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认为,平台在合同中虽将自己定位为服务商,但实际为居间方,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提供居间服务,收取服务报酬。

  “居间服务的特点,是只有签了合同才能收取居间服务费;用户在30天未成功签约时,平台应退还用户100元的认证抵押;在linna的案例中,平台有义务将修改的规则明示给用户,因为此前未作修改时,已形成和用户的口头约定,修改后,若没有进行明确提示,用户则默认为原先的要约,平台单方面增加了合同条款内容,属于违约行为。”李松表示。

  对线上签约的做法,乔聪军认为,原有的租房经纪模式,是在确保租房交易顺利进行的情况下,由第三方实际介入并进行监督,并签定法律认可的交易合同,确保房主与租客双方的权益;而“107间”取消中介费用,省去了原有的操作流程,在新模式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房东与租客的履约性,都成为难点。

  按照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法律上等同于“原件”的电子合同必须要保证签约双方的可靠电子签名、签名后的电子文件无法被篡改、且签名后的电子文件具备权威的时间属性。

  “按照以上规定,线上签约需要在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等方面做很大的投入,目前平台的做法,无法满足电子签名法的要求,签出来的电子合同也会达不到法律认可的电子合同要件标准。”乔聪军指出。(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罗聪冉)

编辑:许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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