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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商“媒体基层行”走进鼓楼
江苏消费网 (2016-05-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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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由南京市工商局主办的“媒体基层行”活动走进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中国消费者报》、新华网在内的10余家主流媒体走进基层,与来自宁海路分局等基层一线的代表们交流了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些案例与问题。会议由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党工委副书记董永平主持,市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董国成参加活动。


 

  会上,基层代表们纷纷结合案例说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向广大消费者作出消费提醒。其中较为引人关注的问题有两类,一是消费者的冲动消费引发的消费纠纷,二是商家广告用语不规范造成的投诉。据悉,列举的案例涉及医疗、美容、家电、网购等诸多行业,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宁海路分局副局长管茜、凤凰分局副局长刘君明、小市分局副局长曹志翔均不约而同地提到了"消费者冲动消费又反悔"而造成消费纠纷的案例。这其中有老人花了两万元买了名不副实的保健品,在工商协调下退款一万六千元的案例;也有抑郁症患者在美容店购买了十七万元的预付费美容卡又想退款,经过调解拿回十二万的案例;还有在商场购买家电得到返券,使用返券购物后在退货时引发麻烦的案例。鼓楼市场监管局各部门负责人介绍称,类似纠纷投诉每年都非常多,尤其是预付费类的服务监管有难度,市场监管部门之前已发过多次消费警示,也希望能够通过媒体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金额较大的商品或服务时,一定要保持理性消费,切忌冲动,盲目听信商家,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期间,稽查科科长殷荣萍针对"新广告法"实施后广告用语不规范、商家受到处罚的案例,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自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后,对于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等词语已经全面禁止。但是,依然有部分房地产商和电商在广告语中使用违法语句,因其误导消费者,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尤其是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经举报查实后会处以20万至100万之间的罚款,商家理应重视。

  对于本网提出的“网购平台上广告用语不规范的投诉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凤凰分局代表刘君明表示,网购平台上发现这样的行为,可以向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目前针对这一行为,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细则来界定具体哪一种用语属于绝对化用语,而此类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又比较高,一般都是由工商部门负责调解,由企业与投诉人之间协商解决。他还表示,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很多职业打假人也开始关注广告用语不规范问题,希望广大商家能够多加注意,避免使用违法语句误导消费者。(朱静怡)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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