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钱奕羽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据悉,到2020年,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6%,公交省域一卡通覆盖率100%。
同时,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发展合乘交通,在符合条件的城市研究实施出租汽车合乘政策。
全省慢行系统
建设将再加强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公交省域一卡通覆盖率100%,这也意味着,一张公交卡可以刷遍全省。
同时,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6%。规划提出,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BRT)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建立以城市轨道交通、大容量公交为主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体系,不断提高公交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以南京、苏州“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快全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把江苏打造成全国公交优先示范省。
大力推广
高速不停车收费
大力发展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技术应用。
到2017年,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平均覆盖率100%。高速公路ETC车道流量占比45%。
规划提出,积极采用、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扩大ETC车道覆盖率,同时研究制定对公务车、私家车购买ETC装置进行费用优惠、补助政策,迅速扩大用户群,促进实现不停车收费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研究开发ETC通道读取环保电子标志信息功能,实现ETC和环保电子信息标志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研究实施
出租汽车合乘政策
到2020年,城市公共汽车中新能源车辆及清洁能源车辆比例≥35%,城市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及清洁能源车辆比例≥65%。
积极探索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公务车等领域新能源车辆的应用试点,逐步提高城市客运领域LNG车辆、混合动力车的比重。
推进南京、常州、南通、盐城、扬州等城市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发展共乘交通,扶持和鼓励提供班车、校车服务。在符合条件的城市研究实施出租汽车合乘政策,推广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和约租服务。
链接
出租车合乘有规定
合乘车费打七折
早在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就明确,乘客可以合乘出租车。“在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互不相识的乘客要求租乘一辆车,或在载客途中又遇乘客租车,在去向相近或者顺路时,征得乘客同意后共同租乘,并各付共同路段70%的车费。”
2013年,南京出租车曾提出试水合乘计价,相关部门着手研究推进出租车合乘政策。但记者了解到,目前该细化方案迟迟没有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