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风险评估患癌风险是正常人0.67% 10个月后却被诊断为胃癌晚期
■本报记者 唐夏
如今,65岁的浙江杭州市民王巨容每天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吃3粒百士欣和4粒鸦胆子油软胶囊,两种药都是用于治疗晚期癌症和辅助化疗的药物。
2010年11月,王巨容在浙江省中医院体检,当时作出的疾病风险评估结果为“5年内患胃癌的风险较低,只是正常人的0.67%”。没想到,仅仅10个月之后,王巨容就被诊断为胃癌晚期。在他看来,正是疾病风险评估结果延误了他的病情。
评估称患胃癌风险低
在2011年9月被确诊为晚期胃癌之前,王巨容一直认为自己身体非常健康。
退休前,王巨容是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职工,是公司为数不多的“高级知识分子”。从1999年开始,公司每年给“高知”体检一次,2008年王巨容退休后保留这一待遇。
对王巨容来说,年年参加单位安排的体检已成习惯,每年体检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基本正常。
2010年11月4日早上8点,王巨容到浙江省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了体检。一周后,他拿到了体检报告,上面显示各项指标基本正常。与往年不同的是,这次体检少了肿瘤相关物质6项和幽门螺旋杆菌检查,多了8项疾病风险评估,包括肺癌、胃癌、肝癌、大肠癌,以及脑卒中、冠心病、Ⅱ型糖尿病、高血压。
疾病风险评估结果认为,王巨容除了可能易患高血压外,患其他7项疾病的风险较低,尤其是5年内患上述4项癌症的风险较低。
相关检查没做
2011年9月,突然感到身体不适的王巨容到杭州市另一家医院做胃镜检查,被诊断为胃癌。王巨容难以相信,上次体检结果不是说“5年内患胃癌的风险较低,只是正常人的0.67%”吗?
2011年9月20日,王巨容在浙江省肿瘤医院切除了大半个胃,随后的病理切片报告确诊王巨容患的是胃癌,癌细胞已经侵润至肌层、转移到其他脏器。
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王巨容经历了8次开刀、化疗、住院抢救,花费了几十万元。身高1米73的他,体重从80多公斤下降到60公斤。因为化疗造成末梢神经坏死,整日全身疼痛、手脚麻木,站立不稳。全家人都陷入痛苦和不安中。
除了可报销部分,王巨容每月自费支付的医药费用近万元,“晚期癌症的治疗费用是没底的,金山银山都要吃光,现在连儿子儿媳的工资都给我买药用了。”王巨容这样告诉本报记者。曾有医生建议他注射一种免疫细胞治疗针剂,“一针一万多元,6针一个疗程,我哪里打得起啊”。
在王巨容看来,那次体检延误了他的病情。“医院为了赚钱,该做的项目没做。”他指该做却没做的项目是肿瘤相关物质6项检查以及幽门螺旋杆菌检查。此前的2009年,也是在这家医院体检,上述项目均做了检查,“当时检查出肿瘤相关物质指标6项已接近上限,如果2010年再做检查,我想结果肯定会有所反映。”王巨容说。
院方拒不认错
王巨容自从2011年查出胃癌晚期后,一直辗转于多家医院进行手术、化疗等治疗,2012年9月病情稍有稳定后,他多次联系浙江省中医院,想要讨个说法。直到2013年1月22日,浙江省中医院才约王巨容在一家茶馆见面。“当时对方态度很强硬,坚决不承认有过错,说即使给我1万元补偿,也只是出于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还推脱说,不止是他们,浙江省还有多家医院也在开展此项疾病风险评估。”提起那次见面的情形,王巨容很生气。
此后,他又多次联系浙江省中医院,但院方的态度没有改变,甚至建议王巨容“走司法程序,让法院判决”。
王巨容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不接受院方的补偿方案,而自己身处癌症晚期,也没有精力再去走法律诉讼途径了。
浙江省中医院如何看待王巨容反映的情况?本报记者按该院院办工作人员的要求,先后两次发送了传真和电子邮件。6月4日,该院院办工作人员在与本报记者的电话通话中亦表示记下了本报记者的联系方式,将安排专人回复院方就王巨容先生遭遇的说明,但直至发稿时,本报记者仍未收到回复。
评估问卷不严谨
王巨容向本报记者提供了一份“个人健康状况及生活方式问卷”,那是他2010年在浙江省中医院体检时填写的,院方正是依据该问卷得出了疾病风险评估结论。该问卷共11页,分为一般信息、个人健康状况及家族病史、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体检指标4部分,调查内容主要涉及最近半年出现过哪些症状、患有或患过哪些疾病、每周吃哪些食物、是否吸烟、饮酒频次、体育活动及体力锻炼情况、常规体检中的生化指标、父母和兄弟姐妹患有或患过哪些疾病等。
“这份问卷缺乏完整性,通过这样的问卷告知受访者患癌概率是不准确的。”在位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科研楼的办公室里,该院肿瘤研究所流行病学研究室主任乔友林这样告诉本报记者。乔友林兼任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秘书长与国际合作部主任、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流行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乔友林向本报记者指出,评估患疾病风险对预防疾病有积极意义,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确实可以通过数学模型计算一个人患某种疾病的风险,但前提是要了解疾病的致病危险因素和其暴露频度。首先要通过大量人群调查的回顾性与前瞻性研究,得出引发癌症的各种危险因素的归因风险,然后根据这些危险因素设计调查问卷。“医学界公认,幽门螺杆菌是胃癌的重要致病因子,而这份问卷中根本没有提及幽门螺杆菌的暴露历史与检测情况。”乔友林说。
应承担过错责任
在了解上述情况后,浙江坚定律师事务所徐玉泉律师向本报记者指出,2009年9月1日,卫生部制定并施行《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健康体检为一种医疗行为,开展健康体检的必须是医疗机构。
“既然作出了这样的规定,那么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应适用于医院的体检业务。”曾是医生、做律师后曾代理过多起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的徐玉泉对记者说。
徐玉泉认为,疾病风险评估也要遵循医疗规范和医学发展规律。“像王巨容的情况,医院体检时该做的检查项目没有做,比如幽门螺杆菌呼气测试、消化道钡餐检查、癌胚抗原检查等,甚至胃镜都没做,就得出5年内患胃癌风险较低的评估结论,有明显过失。其评估的内容设置存在严重问题,违反了医疗常规,尽管医方提醒了该报告的不可靠性,仍然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过错责任”。
6月18日晚上,刚从医院复查回家的王巨容在QQ上向记者强调:“我的身体已经这样了,也许没有太多的时间了。但浙江省多家医院都还在采用同一份个人健康状况及生活方式问卷做这种不负责任的健康风险评估,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拿到了健康状况良好的体检报告,而实际上身体里的病魔正在生长,要想办法提醒一下他们啊。”
王巨容的QQ空间背景是一支蒲公英,一阵风吹来,绒毛随风飘散。他的QQ昵称是“想活”。
●相关案例
误检要赔偿
近年来,因体检漏诊引起的医疗损害事件频频发生,甚至出现了多起因漏检癌症,延误治疗,造成患者病亡的案例。
据《湛江晚报》报道 2008年9月,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劳某到徐闻县一家医院体检时,报告为 “未见异常”。2009年7月份,劳某被确诊为肺腺癌晚期。2011年7月4日,湛江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被告医院赔偿患者家属19万元。终审判决前,患者劳某已于2011年4月28日病亡。
据《半岛晨报》报道 2009年,大连市民张某体检显示 “双肺未见异常”,半年后被查出肺癌晚期。体检机构最终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张某15万元。
据《青岛早报》报道 2011年,青岛市民刘某到一家医院去体检,报告显示胃部基本正常。一个月后,刘某被诊断为癌症,癌细胞已经扩散。2012年1月,青岛市四方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刘某家人3万余元。判决前,刘某已因癌症去世。 (唐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