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的促销条幅上写着“不开发票”四个字。记者 贺 君 摄
6月13日上午,市民刘先生致电晚报热线3909990称,在焦作市锦祥商业街南段,有一家小饭店门前的促销活动宣传横幅上赫然写着“活动只限晚上,不开发票”几个字。“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是商家的义务,岂能因为自己的促销活动就拒绝开具发票,这分明是一种逃税行为。”刘先生说。
根据刘先生所反映的情况,13日10时许,记者来到锦祥商业街。在商业街南段路西,一家招牌为“博爱杂拌”的小饭店门前,果然挂着一条长十余米的红色促销条幅,其中写着“不开发票”四个字。
“这条幅挂了有一个多星期了,不开发票那是逃税行为啊。”在锦祥花园小区居住的一位市民说,他天天从商业街上经过,一个星期以前就发现这家饭店挂上了这样的条幅,虽然觉得这样的条幅不合适,但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还有人因为这事和饭店起过纠纷呢!”同在锦祥花园小区居住的张先生说,三四天前,因为开发票的事,几个年轻人和饭店起了争执,还惊动了110,民警调解了半天,饭店才为几个年轻人开具了发票。
焦作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是商家的义务,该饭店这种行为肯定是违规的。
据介绍,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饭店不管以怎么低的促销价格去吸引消费者,这都是饭店的经营方式,即便促销价格再低、利润再少,都不是其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的理由。
“我们会尽快将情况调查清楚,一旦查实将按规定对这家饭店进行处罚。”这位工作人员说。 (焦作晚报 记者 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