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宝学 本报记者 刘传江
购买了一辆厢式货车,正常运行6年后在车检时经检查认定,该车竟有两个大架号(识别代码)。一车出现俩身份证,交警部门认定属涉嫌盗抢或改装车辆,列入黑名单,禁止年检和上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消费者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两年过去了,维权至今未果。
一辆车出现两个代码
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于2005年9月在哈尔滨金杯汽车商行购买了一辆厢式货车用于拉货,发票上标注识别代码LSYMN4AF35K019682,属货车车型,当年顺利地在交警部门办理了落户手续。在随后的几年里,车辆一直正常年检上路,没出现任何问题。然而,到了2011年,当他再去进行年检时,车辆却被交警部门扣下,理由是车辆实际识别代码与登记的不符。交警部门在检车时发现车辆识别代码不清晰,用手一摸发现识别代码竟是刻在一块铁皮上粘上去的,撕开铁皮后看到另一个识别代码LSYHN4AF15K019682。两个识别代码尽管数字只有‘35’与‘15’之分,但交警告诉张先生两者有天壤之别,LSYHN4AF15K019682属于乘用车车型,不允许做货车使用。“一辆车竟有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识别代码,导致我的车无法正常使用,这也太坑人了。”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被交警列为黑名单,被拒绝检车并准备扣车,他向交警部门出具了购车的各种凭证证明不是盗抢车辆,才把车开了回来。
为什么张先生的车辆在办理落户手续以及此后的6年中,都没有发现问题呢?交警解释称,办理落户手续时,该车合格证、发票以及识别代码都一致,且识别代码贴得很严密,因此没有发现问题。车辆行驶几年后,识别代码有磨损,交警仔细检查,才发现了贴的铁皮下有另一个识别代码。
随后,张先生找到经销商询问详情并要求解决问题,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厂家给张先生开具了一个证明材料,写明张先生“购买的厢式运输车,属于乘用车改签为厢式运输车,原车辆识别代码为LSYHN4AF15K019682,变为厢式运输车后车辆识别代码为LSYMN4AF35K019682,两号码为同一辆车”。尽管有了这样的证明,张先生的车辆仍然无法通过年检。
经销商和厂家都不管
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张先生多次找厂家及经销商,遭到推诿,问题一直久拖未决。经销商表示,货车是厂家生产的,出现两个识别代码的问题,应该找厂家解决,责任不在经销商。生产厂家负责人答复说,是经销商擅自更改识别代码,与厂家无关。
张先生对记者说,由于无法通过年检上路,车辆在家闲置两年,不但无法营运造成损失,每年还要正常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使用税、道桥费。“出现‘一车双号’的情况,我不管是经销商为了牟利私自做手脚,还是厂家与经销商达成默契糊弄消费者,总之得有人为这件事负责,我会一直追究到底。”张先生说。
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记者从哈尔滨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车辆在落户时一般需要比对购车发票和车辆上的识别代码,发现一致就可以落户。检车时发现有两个识别代码,该车就涉嫌私自改装或盗抢车辆,交警部门不予年检,消费者想要通过年检,需要提供允许改装或者非盗抢车辆的证据。
记者致电经销商负责人李晓波。李晓波表示无话可说,并称车在张先生家这么多年,“谁知道是怎么回事”。
今年4月,张先生向哈尔滨市工商局申诉。在哈尔滨市工商局主持的调解会上,张先生提出了道歉、换车和对停驶期间的损失进行赔偿等3个要求。经销商负责人李晓波表示,对于张先生的车可以以2011年为期对该车按照评估价进行回购,另追加2000元补偿,但对于为什么会出现“一车双号”问题没有做出解释。张先生表示同意回购,但要求对方必须就此事进行道歉并赔偿两年来的交强险、道桥费等5000元,遭到李晓波拒绝。
调解未果,张先生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