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市发布《南京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整治消毒餐具行业乱象。
上述《办法》规定,餐饮具清洗单位应选择有给排水的地点,生产场所环境整洁,距离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30米以上;不得建于居民楼;生产场所总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应按照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设置的流程进行,流程不得有逆向或交叉。消毒后的餐饮具外包装应密封,最小消毒外包装上应标明消毒单位地址、名称、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
此外,《南京市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昨同时发布。按规定,从事农家宴食品加工制作的厨师,必须到所在镇街登记,接受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办法》还要求,农家宴举办者一般不提供野生菇类、凉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