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5月20日起,南京开始试点明码实价,试行将满一年之际,南京市物价局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座谈会,对即将强制推行的这一政策进行讨论。此前,江苏省物价局已经对返券、赠品等规定提出了不少“松绑”措施,但商家代表还是提出不少疑问,认为相关规定在具体操作上还有难度。对此,南京市物价局表示,他们会综合各方意见,对即将实施的政策作出相应完善。据了解,南京可能在6月份正式实施明码实价,具体实施时间、实施范围,会提前向社会公布。
政策“松绑”
从严禁返券到“有条件”允许
5月9日下午,参加了南京市物价局召开的座谈会后,来自南京商场、企业的一些代表们意识到,明码实价真的要来了!7月1日是江苏全面强制实施的最后期限,届时如果有商家行为不符合明码实价相关规定的,将面临严厉处罚。
其实,明码实价在试行时遇到了不少问题,为此物价部门也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比如,以前不允许商家返券,后来调整为可以有条件地返券,但返给消费者的券必须是在同一场所全部通用,相当于现金的功能。”一位参加座谈会的商家代表说。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的解释,返券不能影响消费者自由选择,消费者可以用买服装的返券去买金银首饰,但如果商家故意抬高金银首饰价格,那就不符合规定了。
在赠品折现方面,有商家说赠品是找人订做的,市场上不会销售,赠品价格涉及商业操作所以也不愿透露,这种情况怎么办?在5月9日的座谈会上,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给商家作出了相关解释,赠品要标注品名、规格、型号等,如果标注价值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折现。商家可以选择不标注赠品价值,但应提供赠品样品、标注赠品相关信息。
商家疑问
打折要有原价成交记录,没有咋办?
“现在是市场经济,商品的价格都很灵活,很多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会有实施难度。”太平商场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说,现在很多商品都标吊牌指导价,但吊牌指导价一般很高,不一定能卖出去,所以商家就在原价基础上打折,这样商品的实际成交价都比较低了。
“按照物价局的要求,商品打折的话,必须要有成交金额原价的小票,可这些商品一般都没有按原价成交的。”这位负责人说,物价部门要求提供吊牌价成交记录,他们肯定提供不出,因为压根不会以那么高的价格成交。
打折促销期结束后,商品该标哪个价?
如今很多商场的促销活动中,经常提到“满减”“满抵”等,而促销结束后,打折的商品如何重新标价,也让不少商家头疼。
一家商场相关负责人举了个例子,比如商场促销活动满100减50,一件标价1000元的商品,实际成交价500元。“这个促销结束后,到底恢复的原价是哪个?”这位负责人很疑惑,按照明码实价的规定,成交价低于原价的要按成交价重新标价。“如果标注成交价500元,以后商场还会有促销打折活动,难道再在500元的基础上打折?”在他看来,商品越卖越便宜,商家倒是赔本了。
物价部门
相关政策还要进一步明确
昨天下午,南京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座谈会只是希望先跟商家通个气,听取各方意见,以方便商家、企业提前做促销规划,给大家足够的缓冲时间。
对于商家提出的以上疑问,这位负责人表示暂时还不方便回应。“有规定的按照省里的规定和解释,没有规定的,我们还要等省里继续明确。一些新问题不断出现,我们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政策进行完善。”(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