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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延长明码实价试行期 最长可达一年
江苏消费网 (2012-08-23) 来源:本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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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网江苏频道讯 2011年底以来,江苏率先在在全省试行明码实价规定。15日,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鞠汉芳通报了该规定试行半年来的情况及遇到的困难。

    鞠汉芳介绍,试行以来全省共有700余家企业积极参加明码实价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参加试点的商贸流通企业商品标示价格比开展明码实价前标示价格普遍下降,部分商品标价降幅超过40%,其中服装类最为明显。以前让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的宣传海报大幅减少,各种“特价”、“惊爆价”等虚假促销广告基本消失。

    据了解,明码实价规定中明确要求销售商品标价必须与售价统一,但记者走访商场后发现这个要求执行的并不乐观,高标低卖现象仍然严重。电子券现象虽然相比之前有所减少,但取而代之的是“多少元可够多少元”的促销活动,少有商家真正做到在原价基础上直接打折。

    鞠汉芳表示,当前推行明码实价也确实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由于地区、行业间存在不平衡。主要表现在有的地区推行的力度较大,效果也比较明显。有的地区推行的面则不够大。其实,是有一些经营者等待观望,既想搞,又怕先行吃亏。此外,消费者对商家真正是否明码实价持怀疑态度,而长期习惯于“讨价还价”的消费习惯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改变。

    为此,江苏省物价局已经研究制定了《推行明码实价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处罚意见》的讨论稿,经修改完善后,将在2012年四季度成文下发,2013年开始实施,届时明码实价将由试行变为推行,处罚也将有章可循。方案的具体内容将于近期公布。

    鞠汉芳说,江苏省试点“明码实价”一事也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最近,商务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国际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协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提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行明码实价”。

    另据介绍,全省13市各地实施时间、市场发展状况和管理水平不一,真正试行至今长的不过3个月,短的也就1-2个月,经营者和消费者也需要一定的适应期,江苏省物价局表示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各市的试行期,最长可达一年。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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