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姑娘还在,今年已经20岁。”“当初离家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去就再回不来了……”虽然女儿因煤气中毒过世已经过去一年有余,刘妈妈提到女儿,依旧难掩心中的悲痛。一年多来,为了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黄妈妈四处搜集证据,将女儿出租屋的房东及热水器、燃气公司告上法庭
两少女洗澡中毒悄然逝去
黄妈妈的女儿小刘去世时年仅19岁。正值花季的她高中毕业后,离开老家来江苏苏州寻找工作。2009年3月,经过一番周折,小刘和同行女友租到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没想到,刚搬进来没几天,死神就无情地吞噬了两个人的生命。当日,二人外出归来,小刘去卫生间洗澡,室友小王回卧室床上休息。屋内安装的是燃气热水器,由于卫生间门窗紧闭,不知不觉中燃气产生的废气充斥了整个卫生间,后又蔓延充满了整个房间……
第二天,邻居发现屋内异常就报了警。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两位女孩一位裸体斜躺于浴盆中,一位仰躺于卧室内床上,均已死亡。整套房屋的窗户均处于关闭状态。后经法医鉴定,二人血液内碳氧血红蛋白含量均超过70%,系一氧化碳中毒而死。而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元凶”,就是小刘使用的未装排烟管道的烟道式燃气热水器。
出租人黄某介绍,屋内热水器系其于2000年左右购买。初装时由专业的安装人员安装。在搬家后,为图省事他就找了同村的一个朋友帮忙给装上,安装时热水器未装排气管。“房刚租出去没几天,我还专门打电话给这两个女孩,让她们注意洗澡的时候要开窗。”“虽然我意识到这个热水器没有排气管会有可能引起中毒现象,但是我认为使用了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出问题,应该不会有事的……”面对两个年轻生命的逝去,黄某显得十分愧疚。
房东、热水器公司、燃气公司被告上法庭
女儿去世后,刘妈妈一纸诉状将房东黄某、热水器公司、燃气公司统统告上苏州虎丘区法院。刘妈妈认为,黄某作为出租人应当为其女儿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房屋,黄某房屋内的热水器未装排气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直接造成女儿小刘及其室友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热水器公司使用说明书中没有安全使用的说明事项,也没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方面的警示说明,烟道式热水器已经是淘汰产品,热水器厂家在明知产品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召回措施,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燃气公司提供燃气服务是高度危险作业,在明知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却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的发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庭审中,出租人黄某认为,自己在出租时已经告诉两位受害者洗澡时要开窗,尽了告知义务。再者二人已经是成年人,应当知道使用这种热水器洗澡的时候要开窗,故事故发生是由于受害人疏忽大意所造成的。热水器生产者认为,公司提供的热水器符合国家标准,是合格产品,以上事故原因均与公司无关,故热水器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燃气公司认为,天然气中不含有一氧化碳成分,只要正确使用绝对不会出现中毒事件。没有任何法律表明天然气是高度危险作业,所以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燃气公司跟案件没有任何联系,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房东被判承担八成责任
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大小以及引起损害结果原因力比例,虎丘区法院一审认定出租人承担百分之八十责任,受害人承担百分之二十责任。出租人应分别赔偿两位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81499元。
代理此案的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敏表示,出租人由于提供的住房中燃气热水器未安装排烟管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未及时检查、排除的情况下将其交付于受害人,致使受害人因该安全隐患而一氧化碳中毒致死,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但没有证据证明热水器及燃气公司存在缺陷,故对刘妈妈要求热水器公司和燃气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予以支持。
作者:苏虎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