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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地下人防工程竟当车位卖 开价30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0-08-02)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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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都大厦的人防车位已经卖掉两个。王宏斌 摄  

    “到新街口逛街,光停车都要等上一个多小时。”随着南京城市的发展,新街口地区停车渐渐成了一个难解的老大难问题。于是,有人开始打起地下人防工程的“主意”。日前,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爆料,在洪武路上的新大都大厦里,有人私下将地下人防工程当成停车位来卖,12个车位每个车位开价30万元,目前已经卖掉了2个。

    探访:

    地面车位30万,机械车位9.8万

    接到市民爆料后,记者来到位于洪武路上的新大都大厦,发现在一些楼层的电梯口贴着这样的宣传单:好消息,现江苏新大都贸易有限公司(原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对原置业公司地下车库(机械车位)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车位价格:9.8万元。车位有限,机会难得,欲购从速。

    记者随即来到大厦负二楼的停车场,一睹机械车位的芳容。“好家伙,不大的停车场里还真的停放了不少车辆。”原来,为了将停车位数量发挥到最大极限,这里的停车场充分利用了楼层的空间,借助机械设备将停车场分为上下两层,使停车数量翻了一倍。那么市民爆料的人防工程停车位在那里呢?记者注意到,在机械车位的对面地面上还停着不少辆汽车,奇怪的是,每个停车位下面都安装了地锁,似乎是防止别的车辆乱停乱放。 就在记者感到纳闷的时候,记者抬头突然发现,在机械车位对面的墙体上有些人防工程的标识。

    正当记者左顾右盼时,地下停车场的一位师傅出现了。“这个车位多少钱啊?”记者问道。“地下停车场内的地面车位30万,那边机械的9万8,不过需要提醒你,这里的地面车位都是人防工程。”乖乖,一个车位这么贵!“要是嫌贵,可以和领导协商价格。”说罢他立刻拿出手机准备联系卖方。见此情景,记者以价格过高为由拒绝了他。接着记者又问道:“共有几个地上停车位?”“12个,现在已经卖掉了2个。”师傅回应道。果然,在出售的车位处,记者看到了其中两个车位后的墙上已经贴上了它所属车辆的牌照号。

    疑惑:

    天价车位怎么没有产权证

    在随后对业主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已经售出的2个车位均以25万元成交,考虑到大厦内车辆较多,其他10个待售车位白天出租给车主作为临时停车点,夜间则不准停放,一旦车位卖出,别的车辆就无权再用了。“这里是人防工程,怎么能随便卖呢?”在新大都办公的张先生对记者说,他们公司就在这里,平时经常进进出出,考虑到机械车位进出相对不方便,就决定买个地下停车场内的地面车位方便进出。可询问后发现,这些地方属于人防工程,买可以,但是没有产权证啊,卖方只是给买方提供一份票据和公司盖章的合同,感觉还是有点不靠谱。

    对于新大都的做法,业主王先生则给记者搬出了人民防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一章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再者经他调查,大厦原属江苏新大都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早就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旧公司被吊销执照,新大都大厦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新大都贸易的财产了呢?现在新大都贸易自称是原置业公司并开始出售停车位,大厦业主在购买车位时要求新大都贸易出示新大都置业的车位产权证明,售方却只拿出了新大都贸易公司的证明。

    卖方:

    我们有足够的信誉来担保

    随后记者拨通了告示上的江苏新大都贸易有限公司电话号码。“9万8一个车位,我们的机械车位有专门的管理员操作,停取车辆都很方便。”对方热情地解释说。当记者提出机械车位停车太麻烦,有没有地下停车场的地面车位时,电话那头犹豫了一下说:“有,30万。”“怎么比机械车位贵这么多?”“这个价格不算贵,其他地方的人防车位都超过40万的。”对方回应道。很显然,对方已经承认这是人防工程。

    30万买个车位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于是记者又以新大都贸易有限公司把人防工程出售给个人使用,作为消费者是否能得到相应的保障为由进行了询问。“这个肯定是合法的。”电话那头自信满满。“虽然我们没有这些人防车位的产权证,但可以提供发票和公司盖章的合同。我们新大都贸易公司从05年就开始出售车位了,有足够的信誉来担保。”他还告诉记者,前两年的机械车位8万起售,尽管现在涨到9万8了,但以后车位肯定还会涨,买了绝对不亏。

    人防办:

    这是在钻法律空子

    记者就新大都贸易有限公司出售人防工程做停车场的合法性,电话采访了南京市人防办法规处的李处长。“这个问题有不少人反映过了,开发商的行为不算违法,只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李处长向记者解释说:“出售的概念是将产权转移给他人,而人防工程是不具有产权证的,因此买卖双方只能通过出租的方式进行交易。开发商很有可能是与业主签订了长期出租合同,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一个车位要30万元,甚至更高的价格。”李处长很有经验地为记者解惑,“一般的人防车位都是按月或者按一年出租的,开发商为了更快地回收成本,就以10年或者20年为期限出租给业主。”同时李处长提醒业主,这样的出租合同最多只能签20年,超过的年数法律不予承认。

    岳辰桦 高文雅 王宏斌

    4问人防车位

    本报昨天特地参考了相关法规,试图从4个方面帮助大家更好地厘清对人防车位的认识。

    1人防工程能否改建成车位?

    开发商向人防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即开发商在向人防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可以将人防工程改为停车位出租获益。

    2如何判断是不是人防车位?

    可以从6个方面判断

    以专业角度主要从3方面判断。1、从建筑形式上看是否有战时出入口,防护通道和密闭通道。2、从防护功能上看是否有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等。3、从结构内容上看是否具有抗核暴荷载冲击波的设计,地下室顶、底板以及侧墙厚度都明显高于普通民用建筑,一般都是全埋式建筑。

    以非专业角度也可以从3方面判断。1、独立的人防地下室都有人防口部,门为比较厚重的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很容易分辨,里面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2、如果在地下室里划分区域建设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区都被要求进行集中处理,那么人防防护门围合空间里面的车位,那就是人防车位。3、还可以通过观察小区规划图来分辨哪些是人防车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报规划时已明确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是可以出售的产权车位,这些都很清楚。

    3人防车位能不能出售?

    可以出租但不可以出售

    专家介绍,小区用于停车的人防工程,应该是指开发单位履行人防法律法规义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简称为“结建”人防工程。因为目前法律对于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对于“结建”人防工程既不能将之售卖,也无法办理产权证。所以出售人防工程停车位是没有政策依据的,也是不合理的。因此人防车位可以出租,但不可以出售。

    小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谁?

    分两种情况,可能是开发商也可能是业主

    据专家称,人防工程所有权,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在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所有权归属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投资者就是所有者,但国家可以在战时征用人防工程。根据《防空法》对人防工程“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设施及建设单位按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车位,其建设费用由建设单位筹措并列入建设项目投资的,应当认定为归开发商所有;如果在建筑规划时,地下人防车位建设成本包含在总面积之中,业主实际上支付了人防工程的建造费用,则业主应当是所有权人。     本报综合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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