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消费网315和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消保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江苏消费 >> 正文

江苏消费

苏州农贸市场新规 同类商品经营户不得少于两个
江苏消费网 (2010-02-10) 来源:扬子晚报
阅读:

    菜霸和垄断经营,可能是很多市民去一些农贸市场买菜时,经常会碰到的问题。不过,今后苏州市民就不用再为这个问题担心了,因为从昨天开始,苏州将正式实施《苏州市区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在一个农贸市场内,同类商品,经营户将不得少于两个。据悉,这是全省地方政府首次以红头文件的方式,给农贸市场的价格经营行为立规矩。

编辑:孙林美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诉公布

宝应碧桂园承诺难兑现

“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