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银行房贷部相关负责人称,这次通知中完全没有提及“改善型”这一说法,从字面理解,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也就是说只要是利用过贷款的,再贷款买房,必须当作二套,首付必须达到4成。那也就不存在什么改善型住房了。
“如果这次银监会或者总行出台相应细则,也都没有改善型这一说法,那么今后不论你首套房子大小,再贷款都会被视作首套。那么今后对于银行贷款来说,就不存在改善型住房了。”
这位业内人士分析,如果这次通知下发后,银监会并没有出台细则,那么各家银行还会在自己的理解基础上,认定是否存在“改善型”,这样各家银行贷款政策可能又会有差异。快报记者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