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有关情况后,影楼老板表示,口红、睫毛膏、眼线笔、唇彩、眼影等化妆用品,“都是用完后才换新的”,“前几天高峰时,一天我们要为十来个女孩进行化妆,几个人共用化妆用品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个人皮肤敏感程度不一样反应可能有些差别,而且每家婚纱影楼都是这样,已经是行规了”,影楼老板还表示他们的化妆品“都是外国进口名牌,质量绝对有保证”。本想得到赔偿的李小姐听闻此话,感觉是被敷衍,随后她致电消协反映此现象。
消协人士经过调查了解后发现,婚纱影楼“数人共用”化妆品现象还比较普遍,因为品牌化妆品价格较高,如果给一个人化妆后就把没用完的扔掉,再启用新的话,给影楼确实带来不少成本压力。而且李小姐出现上述过敏症状是否与使用影楼化妆品有直接关系还需鉴定。对此,消协建议市民:到影楼拍照化妆时最好还是自带化妆品,这样省钱还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