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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8成车祸与电动车有关 伤亡事故逐月攀升
江苏消费网 (2009-11-04)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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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眼下已是许多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仅在南京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就突破82万辆。然而,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仅在鼓楼区,交警大队每天接警的伤人交通事故中,就有80%以上与电动自行车有关,死亡事故也不断攀升。

  9月22日凌晨5点,王某驾驶一辆大客车沿定淮门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江东北路路口时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和后座上的妻子张某二人摔倒受伤,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25日晚21时,陈某驾驶电动车沿黑龙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汇林绿洲小区附近,在超越鲁某驾驶的电动车过程中,两车发生碰擦,致鲁某摔倒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民警介绍,队里每天接警约150起,伤人事故每天有30多起,其中就有20余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发现,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普遍超标。不少生产厂家擅自变更设计标准,安装可放大功率的速度调节器,使得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规定的20公里时速,有的甚至超过了35公里,危险性增加了很多。另外,由于电动自行车速度提高了,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厂商出于成本考虑,采用的刹车系统还是类似自行车刹车的那种线刹。刹车系统和车速不能匹配,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有几辆电动车时速低于15公里?

电动车上快车道被查。叶建华 摄

  快捷省力的电动自行车,眼下已是许多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仅在南京市市区,电动车的保有量已突破82万辆。然而,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却越来越频繁。仅在鼓楼区,交警大队每天接警的伤人交通事故中,就有8成以上与电动车有关,并且电动车交通死亡的事故也在不断攀升。

  现状:电动车伤亡事故增多

  今年7月,孙某驾驶电动车沿黑龙江路由西向东行驶,由于前方张某电动车速度较慢,孙某便提速超车,哪知在这过程中,两车不慎发生碰擦,致张某连人带车摔倒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9月,江某驾车沿定淮门大街由东向西行驶,在左转弯过程中,与吴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后座还载有一人,碰撞导致吴某二人摔倒受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我们大队每天接警有150起,伤人事故每天有30多起,其中就有20余起与电动车有关。”交警五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无奈地告诉记者,电动车现在的“杀伤力”不亚于渣土车。  

 

  当然,电动车事故频发不仅仅出现在鼓楼这一地区,秦淮区也是如此,今年1月份,在箍桶巷附近,王女士骑着一辆电动车在路口处准备右转,由于嫌前方骑自行车的速度慢,便从左前方超了过去。就在超车快结束时,王女士向右打方向,结果车尾扫到了自行车前轮,两车相继倒下,结果向右倾翻的自行车将一名老人带倒,导致老人股骨颈骨折,光是医药费就花了4万多。而就在去年年底,一名男子骑电动车经过升州路时,在公交站台附近不慎将一名等公交车的7旬老汉撞倒。抢救数日后,老汉还是伤重而亡,经过检测,电动车前轮制动不合格。“从目前统计的前半年电动车伤人及以上(致死亡)的案例来看,本辖区记录在案的1月份1起,2月份3起,3月份4起,4月份4起,5月份6起,6月份9起。”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郭智和告诉记者,虽然下半年的情况尚未统计出来,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电动车伤人的事故一直在攀升。

  原因:速度快违章行为多

  “如果要说现在的电动车最大的安全隐患,可以归纳为速度快和违法行为多。”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郭智和对此一一进行了罗列:

 

  1,电动车的速度普遍超标。交管部门曾对电动车进行了检测,发现不少生产厂家擅自变更国家规定的技术设计标准,安装可放大的功率的速度调节器,使得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普遍超过设计生产标准所规定的20公里的时速,街头的电动车十有八九都超过了这一速度,有的甚至达到了近40公里。电动自行车有这么快的速度,危险性就增加了很多。

  2,电动车刹车系统不佳。这是因为绝大多数电动车厂商出于成本考虑,采用的刹车系统还是类似自行车刹车的那种线刹,刹车系统和车速不能匹配,刹车线非常容易绷断,一旦遇到危险很难及时刹住车。

  3,自我保护性差。现在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车外壳越来越轻,外形越来越大,根本经不起撞击,只要一碰就散架,根本起不到任何保护作用。而且现在路面上跑的电动车,部分车体破损不堪,完全就是“皮包塑料”。

  4,闯红灯、带人和上快车道。此类违法行为在马路上是屡见不鲜,电动车灵活方便,在进行以上违法行为时能够“得心应手”,这让本就安全意识淡薄的骑车人在骑行时更是“烦不了”,只图省时间。

  探访:电动车骑得很“疯”

  昨天下午,记者在王府大街建邺路路口看到,一辆载人的电动车逆向行驶在快车道上,由于由南向北方向已经变成了黄闪,骑车人猛然提速,迅速穿越建邺路路口,此时由东向南左转的汽车已经启动,见状纷纷刹车避让。而就在不远处的王府大街石鼓路路口,一辆电动车带着刺耳的刹车声由南向西左转弯,一名正常由东向西的骑车人赶紧捏刹,可前轮还是被撞到了,险些跌倒在地。

  电动车为何这么快,某超市一名电动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电动车最高时速达到40公里没问题,而相关规定要求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为了应付上牌的需要,他们便加了一根限速线。“这也是迫不得已,因为速度慢了没人买。”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交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市区的各个大队每天都有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走快车道和带人的检查。“仅仅交警四大队,每天查处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就超过了百起,其中主要是电动车。”该人士表示,这些查处都是在路口进行的,就是如此,难度也非常大。“电动车速度快,上了快车道后交警根本没法进行查处,有时就在身边晃过,你也不能伸手,从而滋生了一些违法行为。”

  三问

  1、电动车能否上保险?

 

  “电动车都是没有保险的,可一旦出现伤人事故,经常要赔上数万元,这都需要骑车人自己掏腰包。”交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这就导致了民警在处理事故时很头疼,毕竟这很容易引起“扯皮”。记者在网上搜索了解到,有部分城市已给电动车上了“第三责任险”,该款保险的保障期限为一年,车主花80元保费,最高可以获得5万元的保障;购买了该款保险,假如电动自行车撞了人,造成对方人身伤亡及财产直接损毁,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而扬州也在今年7月中旬就开始推行这一险种,年保费50元,赔偿限额同样为5万元。

  既然有需求,那么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愿意介入电动车保险市场呢?记者采访了解到,每辆电动车的保费不过几十元,但出险率高,风险大,保险公司不愿意做这个亏本买卖。此外,对于电动车保险,保险公司很难做到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理赔速度难以跟上,风险也无法控制。

  2、能否真正做到限速15公里?

  “按照目前的规定,电动车的时速是不可以超过15公里的,不过这样的速度在车辆出厂时能够实现吗?”记者在当天的采访中发现,电动车销售人员都是双手否决,“跑这么慢的电动车根本就不会有人买。”一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市民们购买电动车,目的就是因为这有自行车的便利性,速度也可以和助力车比一比。而当记者就这一观点询问电动车主时,也是听到一片质疑声。“如果一个人没有很好的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就是步行也会出事故。”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应该加强市民的交通意识,而不是出事故就禁止电动车或从限速来考虑。

  对于交管部门所说的电动车成交通事故“祸首”,市民孙先生认为,这些车祸根源在于有关方面不能为市民提供完善的交通服务,本该电动车走的车道,却到处停放着机动车。“现在70%的马路在供30%的有车人使用,70%的人骑车走在很狭窄的路上,为什么不限制机动车呢?”

  3、南京是否会禁行电动车?

  记者了解到,全国部分城市已经对电动车或多或少进行了限制,像广州、福州、珠海等地已经对电动车实施禁行。那么南京有没有这样的计划呢?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曾表态,电动车比机动车更加清洁环保,比自行车的通行效率高,因此在城市道路交通日益拥堵、机动车污染日趋严重的情况下,电动车无疑能够作为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在活动半径相对较小的城区范围内,电动车更有用武之地。因此,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南京暂时不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但不禁止不等于盲目发展,而是应该强调源头管理。不过,由于近年来电动车发展迅猛,导致事故频发,且造成的后果越来越严重,相关部门是否会从相关路段禁行来加强管理,还是一个未知数。

 

  相关规定

  行驶时速不得超15公里

  设计时速不得超20公里

  关于电动车的速度问题,记者昨晚特地上网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结果发现了两条相关的条文。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这就明确了电动车的行驶速度。

  二是1999年国家质监局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重)应不大于40公斤;三是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行驶能力,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四是电动自行车以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的噪音应不大于62分贝,车轮的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这就规定了厂商在生产电动车时,设计的最高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 本报综合

  新闻延伸

  政协委员呼吁

  尽快给电动车立法

  车速超标,这是电动车安全隐患中的“祸首”,由于目前电动车的很多零部件还是按照自行车的标准生产,速度的超前与安全性能的滞后成为现今电动车的一大症结。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车的设计时速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然而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超标的现象非常严重,其中不乏知名的电动车品牌,安全系数令人堪忧。

  针对于此,南京市政协委员、市公安局行风监督员杨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电动自行车车速越快,刹车时的制动距离就越长,制动性能就下降,这会给同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普通自行车和其他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带来不安全因素,为交通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为此,他建议南京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当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进行管理,对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动车全部要求达到限速规定标准后,方可流入市场,否则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针对目前市民已经使用的电动车进行人为加装“限速器”,并实行登记挂牌管理,同时呼吁南京市尽快出台《南京市电动车交通管理条例》,让电动车管理有法可依。

作者:王晓映 康凯 李婷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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