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军 本报记者 薛庆元 文/摄
题记 江苏省常州市一名消费者在当地移动通信营业厅办理手机号码入网时,被强行要求捆绑开通多种业务套餐,否则不予办理入网手续;而用户需要销号退网时,当初入网时现金充值的话费余额却不能退还现金,只能转账至其他移动号码。时隔两个多月,记者于10月20日再次拨打10086提出销号能否退现金时,仍被告知无法退现金,只能转账,且必须等到相关套餐活动到期后方可办理。有关律师认为,当地移动通信公司此举涉嫌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1.投诉
退网销号规定怪话费不能退现金 某学校学生小李来常州市实习,为了方便联系,去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移动)的营业厅办理了一张移动手机卡(号码为1506195×××5)。两个月的实习期结束时,他要离开常州,以后不会再用这个移动电话号码了。当他拨打10086询问销卡事宜时被告知,销号时卡内话费余额不可以退现金,只能将余额转到本地另一张移动手机卡上。
为此,小李感到不理解,明明是自己交的钱,为什么话费余额就不能退回现金呢?
2.调查
开卡须捆绑套餐业务销号余额只能转账 针对此事,记者多次拨打常州地区的10086咨询销号退费问题,得到的回答均是余额不能退现金只能转账至另一张移动手机卡。
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一说法,记者赶至常州市进行实地调查。记者来到常州移动“沟通100店”博爱路中心营业厅,要求办理移动入网手续。柜台人员称,入网必须捆绑开通多项业务,如常州手机报(3元)、新华快讯(3元)、来电提醒(2元)、彩铃(5元)等业务需要至少开通6个月以上,这些业务,每个月固定的附加支出达16元。记者表示自己不需要上述附加业务,对方告知入网必须要办,这是刚下来的规定,常州市都是统一的。当记者办完入网手续离开时,手中已经拿了一叠业务受理单。
尤其让记者感到不解的是,该营业厅人员将记者办理的移动入网号码加入了一个名为常州市马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1元集团套餐,记者对该公司及其集团套餐却不知情。
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常州移动用户,他们均表示,当初入网开卡时都要捆绑开通彩铃等业务。
第二天,记者来到常州移动自办的晋陵中路营业厅要求销号。记者报上号码,柜台人员查询后表示,该号码刚开通没办法销户,必须要开通用满一个月后才能销号,对预付费用户,常州移动一直这样规定的。至于卡中话费余额如何退的问题,对方称,不能退还现金,只能转账到本地移动号码,常州移动各营业厅都执行统一的标准。
记者表示对此无法接受,提出让营业厅经理来协商。没多久,一位姓袁的经理来到柜台表示,可以先报停,销号须满一个月后;对于记者提出卡中所剩90多元话费能否退现金的问题,袁经理在请示领导后称无法退现金,只能将话费余额转至本地其他移动号码,如本地无号码,可转至省内其他移动号码,如果省内无号码,则无法转账。
按照常州移动销号须满一个月的规定,记者一个月后再次拨打常州地区的10086,提出销号能否退现金的问题。工号为671号的话务员的回答同上述说法一样。
10月20日,记者又一次拨打常州地区的10086,咨询现在销号能否退现金。12459号话务员仍告知只能转账,系统不提供退现金服务,在记者的追问下,对方将记者电话转至投诉专席,2180号话务员在查询记者号码套餐信息后表示,套餐活动没有到期不能办销户,有一项活动在明年8月31日到期,明年9月才能办销号,现在只能办理停机保号。对于销号时剩余的话费不能退现金,必须转账,如没有可以转账的其他本地移动号码,就无法办理销号。
3.观点
不得限制使用指定业务移动公司涉嫌强制交易 新号码入网是否必须绑定手机报等业务?销号是否必须用满一个月且话费余额不能退现金?近日,记者采访了法律界有关人士。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李美柯律师认为,根据《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格式合同条款应做到公平合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同样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据此,用户自办理号码入网后即与移动公司构成了消费合同关系,有权不选择彩铃、来电提醒等业务,因为这些属于增值业务,用户没有义务必须要办。
对于必须用满一个月才能销号且不能退还现金的做法,李美柯律师表示,常州移动的行为涉嫌强制交易,不能以自己的系统计费问题限制用户的权利,用户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向常州移动要求赔偿。
针对这些问题,常州移动下一步会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