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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告别高投保低赔付 投保金额不高于汽车价值
江苏消费网 (2009-10-10) 来源: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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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二手车,投保时要求按新车价来投保,车险理赔时却按旧车价来赔?”许多车主对这种车险“高投保低赔付”的做法表示不解。据了解,这种做法从下月起将成为历史。有关车险专家称,新《保险法》规定投保金额不得高于标的物的价值,也就是说给旧车投保时不再按照新车价,而是按照旧车目前的价值,否则就是违法。投保时保险公司应将这一事项明确告知投保人,否则车主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收的保费。

  谭先生今年五月份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花了3万块,去投保时被告知要按同款车型的新车价7万元投保。六月份,谭先生不小心出了车祸,理赔员赶到现场,初步评估维修费需3万元,当谭先生把车送到维修厂被告知维修价格需要4.5万元。“过了几天,理赔员打电话告我说最多只能赔3万元,说查过我的过户记录,只能按我实际购买的价格来赔,即便这辆车报废了,也只能赔三万。 ”谭先生对此非常不解,“当时投保的时候按新车价投保,为什么出了事故却不能按新车价赔偿? ”

  苏州保险协会有关人士对此告诉记者,按照新车的价格投保却只能根据现车的价格理赔,这种“高投低赔”现象,在车险业由来已久。 “车险公司之所以要求按新车价来投保,出险后,需要换零部件的时候是按新的配件价格来赔付的,如果按实际价格投保,赔付的时候也只能按照相应比例来赔偿了。”不过,该人士也表示,由于保险公司对于出险车辆是以维修为原则,在不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情况下,以修为主,损坏严重不能维修的才更换新配件。“这让一些车主觉得这种做法不合理,认为自己多掏了保费,但理赔上却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尤其是对于一些注重车俩美观的车主来说,更愿意更换新配件,但这种要求保险公司往往是不会同意的。“但,下月起,这种车险‘高投保低赔付’的做法将会被改变。 ”

  据了解,下月起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对此有了明确规定,要求投保金额不得高于标的物的价值,也就是说给旧车投保时不再按照新车价,而是按照旧车目前的价值。 “这就意味着,今后车主为车辆购买车损险时,价格可根据车辆折旧情况而定,不再由保险公司说了算。同时,投保时保险公司应将这一事项明确告知投保人。投保人事后知道真相的话,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多收的保费。”苏州保险协会有关人士说道。

  一位业内人士同时也表示,目前,车辆出险修理所需要配件都必须是全新配件,所需要的费用都是新车配件的费用,这是车险按市场价值来定价的原因之一。 “下月起,既然车损险是折旧后按照实际价格核保,保险公司在理赔核算零件时,也会考虑折旧的。 ”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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