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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从未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
江苏消费网 (2009-09-08) 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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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国土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吴震强昨天明确表示:我省将严肃查处“小产权房”,该拆的要拆,该罚的要罚。

  小产权房指在农村集体用地、宅基地或农地上建设的房屋。由于中国农地不能流转,小产权房一直被视为非法。吴震强说,按照相关法规,我国目前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目前市场上的“小产权房”,都没有经过用地审批,未经过土地市场,国土部门从来没有承认其合法性。我省目前小产权房没有北京、广东等地严重,但南京郊区也有多个小产权房项目。为清理这些项目,南京早在2003年12月9日就下发了《关于处置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分在建、已建入住两类对小产权房进行大规模清查。其中“对属于本市范围内拆迁户和本区农民的购房户,组织清理;对其他一般购房户组织清退,凡不能提供拆迁证明,农民及宅基地证明的,一律清退。”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的小产权房大都集中在栖霞区和雨花台区,如栖霞区的兴都花园、尧化门附近的银贡山庄,雨花台区的七彩星城、韩府山庄、凤翔花园小区等。吴震强强调,对“小产权房”,我省正在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南京还没有一个小产权房项目补办到“两证”的。全省迄今为止,也同样没有一家集体土地建商品房办到土地证和产权证的。虽然我省小产权房没有北京、广东等地严重,但国土部门对违规小产权房态度很坚决:该拆的要拆,该罚的要罚,决不能再出现新的小产权房。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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