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它究竟是消费时尚还是陷阱?日前,南京市民宋先生就购买了“分时度假”产品,但是回家就有些后悔,在鼓楼消协的帮助下,将自己的合同修改成10年的。消协提醒,“分时度假”有不少消费陷阱,签约付款时应谨慎。
莫名电话通知“开会”
宋先生和妻子都是旅游爱好者,每年都会出去旅行几趟。今年6月份,一个陌生号码给他打来电话,对方自称是大连某商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周末该公司在山西路一家写字楼里有一个旅游产品推介会,邀请他参加。
虽然宋先生也很奇怪对方怎么知道自己号码的,但对旅游产品很感兴趣,就在周末跟妻子一起去参加推介会了。“当时估计有20多个人在听这个会。”推介会上,商务公司介绍了一种“分时度假”产品,一次性交纳6万元,可以在30年中每年去三亚、郑州、西安等城市的酒店住上一周,酒店都是四星或五星的,其他旅行费用自付。如果你当年去旅行的话,还要交1000多元的“酒店管理费”。
宋先生在心中算了一笔账,“每年2000元,再加上1000多元管理费,算下来7天一共3000多元,每天400多元。”似乎没便宜多少,但对方接下来抛出了一个优惠条件,“今天当场签合同的话便宜1万元。”宋先生又算了一下,这样一天的费用就不到400元,这样的价格在国内已算便宜,如果交换去国外住的话就更便宜了。
与宋先生有同样想法的不止一个人,于是当天就有4对夫妻当场签了购买“分时度假”产品的合同。
分时度假“名声”不太好
回家后,宋先生和朋友说了这事,却遭到很多质疑,“30年?这个公司还在不在了?30年后你还有没有精力去旅行?”越想越不对劲,宋先生就上网去搜索了“分时度假”,结果却发现其“名声”不太好。
“在网上看到不少‘分时度假’公司卷款走人的案例。”在北京、上海、苏州、宁波等城市,都有这样的受骗者。就在今年7月份,浙江省消保委还发出“分时度假”的消费预警,“理智对待,如您并无实际的度假需求或长期度假的打算,并非一定要购买如此长时间跨度的旅游产品;严格审查推销公司资格,签约之前要注意查看组织者是否具备旅游经营资格,因为无经营资格者根本无法为参加者办理去国外旅游的必要手续;谨防经营者卷款潜逃……”看到这些报道,宋先生不由得背冒冷汗。
于是他找到鼓楼区消费者协会,请消协帮他协调,希望能退卡或把时间缩短一些,退一部分钱,“尽量减少些损失。”商务公司对于退卡表示“不可能”,在消协的调解下,终于同意换成10年的产品,但是只肯退2万多元,对此结果,宋先生觉得“不错了”。
鼓楼区消协也提醒旅游爱好者,当下是旅游旺季,面对种种旅游产品,一定要有风险意识,特别是这种预付式的旅游产品,要谨慎付款,别中了“分时度假”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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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度假”
在国外很流行
“分时度假”是国外这几十年来一种非常流行的旅游方式,它是将度假酒店的一个房间的使用权以周为单位分时间卖给多个客人,使用期限可以是20年、30年或者更长。顾客购买了一周的使用权后,就可每年或者隔年在此享受一周的度假,也可以用自己购买的时段交换服务网络中的其他酒店,从而达到前往不同地方旅游住宿的目的,享受的价格要比自己入住便宜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