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消费者周女士因天目湖啤酒瓶爆炸导致右眼瞎掉一案,常州新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赔偿6万元。面对记者采访,63岁的周女士心情难以平静,想到一年来被炸瞎右眼伤痛的折磨,以及三百六十多个夜晚的痛苦煎熬,老人仅存的一只眼睛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天目湖啤酒瓶爆炸致右眼瞎了
7月31日,家住常州市武进区西夏墅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26日,她像平常一样,一个人在家为临近一个小厂加工小元件手工活。快到中午时,她从餐桌旁的天目湖啤酒箱里随手拿出一瓶天目湖啤酒,准备烧菜做料酒用,打开时,啤酒瓶盖顷刻冲出,瞬间击中周女士右眼。呼救声惊动了邻居盛某,他见到受伤倒地的周女士满脸已经被喷涌而出的鲜血染红。
很快,周女士被闻讯赶回来的家人送往常州市广化医院,经抢救治疗,做了两次手术,去年9月9日再也拿不出医疗费的周女士,只能冒着留下后遗症的风险,无奈放弃第三次手术出院回家。
厂家迟迟不肯出面协商赔偿
事故发生10个月后,也就是今年5月26日,周女士家人终于在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庭审现场第一次见到了该公司的代理律师。“要见天目湖啤酒公司的人真不容易,这是一年来我妈眼睛炸瞎后第一次出面,但也没见到啤酒厂的人。”周女士儿子盛春华告诉记者,出事后,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找出种种理由,拒绝和他们见面商谈赔偿,住院治疗期间两次手术一万多元医疗费用都是他们自己东挪西借凑出来的。
盛春华告诉记者,第二次手术后,院方建议老人需要做第三次手术摘除坏死眼球,否则可能会影响左眼和右半边神经带来后遗症,但由于天目湖啤酒公司避不见面,多次想催讨医药费无果,家里再也无力承担开支,只好放弃了第三次手术。
周女士的老伴盛汉云告诉记者,在出事之前,老人不仅操持着全家的家务活,还给邻近的一个小电子厂打短工,每天能挣20 多元钱贴补家用,他指着院子里停放的一辆三轮车说,“现在就连自己走路睡觉都成了问题,要出门去转转,还得我推着三轮车带她出去”。
盛春华小心抬起老伴的右胳膊,指着一块淤青告诉记者,前几天,老人去厨房烧饭因为看不清路面,结果摔在屋内水泥地上,“家里希望能把欠帐还清后,给老人做个坏死眼球摘除手术,也能减轻一些痛苦,保住左眼,安渡晚年。”
八级伤残老人无奈走上诉讼路
打官司,对于花甲老人来说,实在是无奈之举。周女士告诉记者:“我这辈子连法院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更没想过要和天目湖啤酒公司去较这个劲,这次实在没一丁点办法了。治疗欠下的大笔帐要还,眼睛瞎了,以后的日子也得过啊。”
今年2月20日,常州某医疗鉴定所受法院诉前委托,对周女士的伤害进行鉴定,结论是“八级伤残”。
4月30日,周女士以“质量损害赔偿”为由,将天目湖啤酒经销商商某、生产厂家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起诉到当地法院。
一审判决天目湖啤酒厂家赔偿6万
5月23日,常州新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关于“是否是天目湖啤酒瓶炸伤”和“开启瓶盖方法是否正确”成了庭辩焦点。
法院认为:事故发生后,由当地派出所出警协调,并形成了有法律效力的治安案件调解协议,该协议对天目湖啤酒瓶炸伤人的情况作出了认定;因缺陷商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天目湖啤酒厂家未有证据证实原告周女士开启方法不当,且啤酒外包装也没具体标明开启方式。
7月1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天目湖啤酒公司赔偿周女士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6万余元。
消费提醒:
啤酒炸瓶事故频发 救人也要“救”证据
啤酒炸瓶事故频发,应该如何保持冷静,保护现场证据?成了人们关心的话题。
6月20日,江苏省昆山市消费者李女士被天目湖啤酒瓶炸断小腿主动脉和腓浅表神经事件,也曾因自爆还是碰爆引发双方争议。江苏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顾雅琴曾发表了看法认为:在此类事故中,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而厂家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和商品质量的保障者,应该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对于此案中,“是否为天目湖啤酒炸伤”的争议,周女士的代理律师周晓炎颇有感触,他希望通过记者提醒“酷啤一族”:啤酒在夏天已经成了普通消费者餐桌上主打酒品,一旦发生炸瓶的人生伤害等事故,救人同时,不要忘了“救”证据!保存好爆瓶残片,但同时也不要忘了向公安机关报案,都是保留证据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记者发稿时获悉,常州天目湖啤酒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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