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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收费公路:滞留4小时以上管吃
江苏消费网 (2009-07-29)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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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一审。

  规范收费公路的行为,是制订条例的一大初衷。因此,条例草案要求这些公路不断改善服务。

  不停车收费。第27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者应当逐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广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改进收费服务,提高收费效益。

  月票、年票制。第31条规定,经常通过非封闭式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车辆或者收费站所在地一定范围内的车辆,可以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申请按照月度、季度、年度一次性优惠交纳车辆通行费。

  滞留4小时要管吃。条例要求,发生公路严重损毁、重大交通事故或者重大自然灾害等导致车辆在密闭式收费公路上滞留4小时以上的,沿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者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创造条件向滞留人员提供饮水、食品等服务。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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