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省将对空气污染的“元凶”之一——工地扬尘开征排污费,征收标准为0.24元/平方米·月。南京和徐州成为首批试点城市。记者了解到,几年前北京市曾出台过相关文件,但因奥运会等原因一直没有进入实际操作。因此,江苏也成为全国第一个真正开征“扬尘费”的地区。
省环保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影响空气质量主要有三大污染源: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和煤烟污染。近些年来,随着企业出城、烟囱下岗,煤烟污染呈不断下降趋势,而工地扬尘和机动车尾气在“污染贡献度”中的比例则越来越高。
“不要小看工地,城东光华门的工地的灰尘能影响到城西水西门和草场门的空气中颗粒物的含量。”对于工地扬尘污染的问题,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陈建江曾经做过专门的调研。他举例说,10克泥土经过汽车的反复碾轧,会形成超细灰尘,在汽车行驶时产生的气流的带动下,飘散到空气中,至少能污染200平方米的地方。南京有两三千个工地在开工建设,是一个非常大的污染源。
省物价、财政、环保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涉及到两个关键词汇:“工程调整系数”和“达标削减系数的平均数”。
“工程调整系数”与扬尘费呈正比关系,根据工地性质有所差别:以一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为基数1,那么拆迁工程是扬尘污染最厉害的,就要在基数基础上乘1.6的系数。
“达标削减系数的平均数”的设置,则显示收费的多少还取决于施工单位控制污染的措施。办法细列了6大项20小项控制要求,比如规定施工场所内80%以上面积的车行道路必须硬化,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厘米的缝隙,拆迁时应给建筑物外侧蒙上防尘布等等。由环保部门定期考核,根据施工单位对排污的控制程度来决定排污收费削减系数。如果完全达标,可以“零征收”。
“扬尘费”开征,旨在把环境压力充分转变为价格信号,进而成为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的经济驱动力。
办法规定:扬尘排污费由工程施工单位(工程乙方)负责交纳。而建设(拆迁)单位(工程甲方)则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费用,并将其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
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担心:“施工建设单位会不会”宁交费不治理。以一个1万平方米的建筑工地为例,按工期10个月算,其“扬尘费”最多收2.4万元。可是,如果将20项细则一一落实到位,费用可能远远超过这个数值。
南京中山南路南捕厅历史文化街区拆迁工程工程部的张经理则担心环保新政最后变成“光收费”。“就怕钱交了,政府有关部门就不管了。我们倒是希望有统一细化的工地标化现场的要求,管理部门还要定期检查监督,真正把工地扬尘控制好。”
而在南京市虎踞关60号(省人民医院扩建工程拆迁现场)从事渣土运输的南京延续汽车运输公司负责人徐延春则毫不讳言地道出了另一种担心:环保部门会不会权力寻租?“交多交少,还不是人说了算?!这恐怕得看关系。”
显然,上述担心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