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网购资料办卡透支4万元
吴某是江苏无锡人,现居住在南京玄武区。1991年和1995年,他因诈骗罪、盗窃罪两次入狱。2008年4月,因为囊中羞涩,他迷上了信用卡。但是刷卡总是要还的,为了避免银行催债,他竟萌生出这样的想法:刷别人的卡,供自己消费,让别人还钱!
从2008年4月起,他先后从网上购买了林某、王某等十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料,然后冒充他们以邮寄方式向某商业银行申办信用卡。2008年6月至9月,他成功骗领了姓名为“袁某”、“程某”的两张信用卡,并通过刷卡消费、提现等方式透支近4万元。2008年10月,受害人袁某、程某发现自己上了银行“黑名单”,赶紧报警,吴某这才落网。
庭审中,吴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玄武区法院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信用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五万元罚金。
调查
个人资料网上能轻松买到
这是一起简单的信用卡诈骗案,但吴某的供述却令人心惊:他用来办卡的身份证复印件全是在网上买的!
为了验证这一说法,昨天下午,记者通过互联网搜索“购买身份证复印件”,发现有不少类似信息:“大量出售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驾驶证复印件扫描件,需要的加QQ537781888,真实有效,打字复印店提供”;“出售真实身份证1代2代,一手货源,可认证游戏账号,注册电子商务账号,办理任何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就能办理,比如申办银行信用卡、租赁房屋等。由于一些部门监管不严,身份证复印件还能办理更多与个人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比如本报曾经报道过,南京市某信用社营业部主任胡某,通过盗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方法,违法发放贷款2000多万。他被判刑后,信用社为了核销坏账,不得已将被盗用身份的500位无辜市民告上法庭。
提醒
身份证复印件上要签注
江苏南京天听律师事务所马勇律师提醒说: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要注意给个人信息加把“锁”:要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和时间,无论是申办信用卡、买基金、求职还是买房买车,只要是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的,最好依此处理。正确签注方法是:“此身份证复印件,仅为申请××公司××证件使用,不得转为其它用途(×××签名)”。这段文字一定要写在身份证范围内,不要遮住上面的字。文字前后要画上横线,以免被不法分子添注其他内容。(作者: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