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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管委派协管员:不要收据少罚50元
江苏消费网 (2009-03-05)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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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收据罚200,不要就罚150

  罚款也搞“议价”,南京朝天宫街道城管协管员涉嫌违规

  梅建明

  “协管员”,顾名思义,是协助管理的人员,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和处罚权。然而,前几天,记者接到在南京做小生意的商贩程先生的投诉,称自己经营的三轮车被南京朝天宫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协管员扣留并罚款,其中存在诸多的违规之处。

  连日来,记者对朝天宫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处理商贩被扣物品的执法过程进行了全程暗访,发现就像程先生投诉的那样,从扣留违规经营商贩的车辆,到行政处罚等过程,竟然交由并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协管员一手操办。 
 
    而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些罚款金额可以由协管员自定,不仅可以“议价”,可高可低,还不提供行政执法定额罚款专用收据。

  前天下午3点多,记者再次来到朝天宫街道采访时,相关的执法管理人员拒绝向记者提供开具的收据存根及收费登记账目,只向记者展示了一团被撕坏的收据,说是被罚摊贩不愿意收取单据,这些单据都是摊贩撕毁的。可是记者却发现,这些单据的撕口整齐划一,一叠单据竟像是同时撕的,而且上面根本没有字迹,这到底是摊贩撕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呢?

  协管员一手操办处罚全过程

  小贩程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在白下区七家湾附近做小生意,因占道经营,被朝天宫街道行政执法中队的一名协管员没收了三轮车,然而,这名协管员并没有开罚没单给他,等他去拿三轮车时,还是这名协管员出来收钱,讲好罚200元,经过讨价还价后,最终交了150元钱拿回了车。小程告诉记者,当时他索要罚款票据,对方称要票据就得交200元。“一天也挣不了50元钱,只得作罢。”小程无奈地说。

  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即展开了调查,在一名姓朱的商贩的帮助下,记者得以跟随采访。小朱也是因为占道经营,被没收了卖水果的三轮车及用具,他来到位于大香炉的执法中队办公处,找到当时没收的一名协管员,对方收了200元钱,小朱顺利领回了被没收的物品。同样,从没收到罚款,小朱没有领到一张单据。

  “没有罚款的单据,我就可以怀疑他们协管员私吞了这一笔罚款。”被多次罚过的小朱告诉记者,对于他们这些占道经营专业户来说,早已摸出了处罚的程序。如果配合执法队员现场执法的商贩,当场可以接到罚没单,交罚款时,表现较好时,还可以“议价”,但不能索要盖公章的专用收据。至于协管员能否执法,小朱则不太清楚。在七家湾,记者咨询多名曾经被扣过物品的路边商贩,大多数人称没有收到过罚款的收据。一位比较“牛”的小贩扬言称,即使扣了他的东西,不用交罚款,他直接找一位科长就可以把车子要回来。

  街道称协管员行为违规

  下午2点20分,记者来到仓巷朝天宫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在二楼的一间办公室里,一名姓赵的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正常的执法程序,应该由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处理,协管员在一旁协助。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单独由协管员执法是绝对不允许的。此外,暂扣违规经营商贩的物品要开暂扣单,罚款要“撕票”(即开罚款收据),但这要由专门的行政执人员来负责办理,协管员无权开具。

  当记者将暗访到的情况向赵科长反映后,对于协管员直接对商贩进行罚没、罚钱,又不给交钱接受处罚的商贩开具收据,赵科长称,协管员本身不能做这些事情,但因朝天宫街道所辖的范围比较大,执法人员比较少,通常是6名行政执法队员带着30多名协管员,分区分时段上街执法,人手不够,难免会出现由协管员代为办理的情况,但这些罚款肯定会上交到专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人员手上,再补开收据。

  按照小朱的质疑,如果不开政府规定的收据,那么这笔罚款就有可能落入到个人的私囊,或者流入至单位的“小金库”中。为此,记者提出看看行政执法人员近段时间已开具的罚没单及罚款收据存根,里面是否有朱先生等人的收据。办公室的一名副科长答应拿存根给记者看,但出去后又空手返回。这名副科长抱怨称,执法队员不愿意给,他也没有办法。他介绍说,尽管执法队员名义上由他们领导,但还隶属上级白下区行政执法大队的管辖,对于执法队员不愿意出示存根的做法,他也无可奈何。

  于是,记者找到一楼行政执法中队里专门负责收罚款并出具罚款收据的工作人员,对方不愿对最近几天来是否收到罚款并开具收据发表看法,并称要请示领导。但最后称近段时间收据没有了,正在申领。

  成叠空白收据撕得整整齐齐

  在记者采访中,有人告诉记者,街道行政执法中队里,两个组执法时,分别会由“眼镜”老潘和另一名姓张的协管员负责收罚钱。为何由他们接收罚款,按照赵科长的说法,行政执法的人手紧,于是选了这两名忠厚老实、人品信得过的协管员代收。

  至于为何收了罚款,却又不给商贩收据呢?一名执法队员告诉记者,其实这些票据都开了,但这些被处罚的商贩要么根本就不要,要么当场就撕毁了,他们的废纸篓里就有不少被撕毁的收据。在这名执法队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对面的一间办公室里,果然在一个废纸篓里找到了一叠叠被撕毁的“江苏省定款罚款专用收据”,这些收据据称是商贩不要,执法人员开具后撕毁扔下的,一切显得似乎很是合情合理。

  然而,记者细看之后,发现百余张面额为50元的收据上面,全部一片空白。原本必须由执法人员填写的当事人姓名及违反何种规定的空白处,没有任何字迹,甚至在处罚的经手人及处罚的日期处,也空无一字。更搞笑的是,数十张一叠叠的收据,其撕口竟然完全一样。“这种撕法太离奇了,什么都没有填,且一叠就是数十张,撕得这么整齐,还都是连号,一次处罚能有这么大数额吗?”当记者提出上述疑问时,没有得到在场任何人的回答。

  本报记者 梅建明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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