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沼气池顶的实用新型设计专利被应用在六合区农林局的新能源技术推广中,方便了区内的不少农民,这本来是一件好事。
可正当项目快结束时,一农民大伯突然一纸诉状,将六合区农林局和负责该项目的钱某,一齐推上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称他的专利权遭到侵害,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3万元。
岳老汉的实用新型专利
与六合区农林局“叫板”的岳老汉是雨花台区板桥镇人,平时就喜欢捣鼓一些小玩意。他设计的实用新型专利改变了以往沼气池“正盖反扣”的做法,变为“正盖正扣”。
2003年,岳老汉通过专业的专利代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号为“ZL03259676.6”沼气池顶实用新型专利。据介绍,该专利将容易泄漏沼气的沼气池顶设计为靠压杆锁紧,以防泄漏,具有简单、实用、价廉、封闭严密、开启方便的特点,密封效果极佳。
在实际应用中,岳老汉的这个专利能够让农村一大批因活动盖漏气长期停用、废弃的沼气池恢复正常使用,而且成本较低。专利的应用前景较好。
到了2007年,六合区农林局与一个钱姓负责人,签订了一个在全区范围内沼气技术的应用项目。其间,岳老汉的这个专利技术就被推广开来。
农林局项目涉嫌侵权?
事实上,岳老汉的发明专利的确提高了沼气池顶的密封性,而且让一部分废弃和即将废弃的沼气池重新启用。但争端也随之而来。
对于“ZL03259676.6”专利在六合区的应用,发明人岳老汉有他的想法。他认为,六合区农林局和钱姓的负责人在推广沼气技术中,曾邀请其去推广新技术,并试做了几个样品。后来,在全区的沼气技术推广中,这些样品被大量复制,但他本人并未得到任何报酬。“我虽然很乐意在农村推广这个专利,但这样未经我许可就擅自使用的做法侵害了我的专利权。”“要继续使用这个专利,至少要和我签订许可使用的协议、支付了专利实施许可费之后才可以。”
虽然岳老汉在法律上面懂得不太多,但他也有自己的办法。他随后辗转找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咨询律师和案件指派室科长曲可,请求该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益。
专利曾许可免费使用?
鉴于岳老汉面临的问题很专业,该中心的曲科长遂指派了专门从事专利、著作权等纠纷的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卢亚丽和陈静律师,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随后,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下,岳老汉给六合区农林局发出了一份律师函,与之郑重交涉“专利权被侵害”一事。
针对岳老汉发出的律师函,六合区农林局作出的答复称:“岳之前曾向钱某和村民及干部承诺过免费使用、推广该专利,由他向上面要经费,而且该局与岳老汉并无任何合作关系。”但该局并未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一说法。
在卢亚丽和陈静两位律师的数次交涉后,六合区农林局和钱某对岳老汉的专利被推广一事并不否认,并表示可以商量,岳老汉也表示同意协商解决。
协商的最后,两被告同意支付8000元,作为对岳老汉的补偿。同时,岳老汉主动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并同意两被告继续使用其专利。(作者:惠玲 刘治安 李雅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