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南京即将向本地市民先期发放总计2000万元的“乡村旅游券”,市民凭券可在南京郊区县遴选的乡村旅游点抵扣相应价值的消费费用。具体方法办法和细则,正在制定中。
“春节是旅游高峰期,目前正在加紧制券,春节期间将在局部地区进行试点。”园林局和旅游局负责人表示,乡村旅游消费券,可抵门票、景区餐饮、购物、住宿等消费,它只限在乡村旅游景点使用,自驾游发生的交通费用等是不可以抵用的。据介绍,目前正在抓紧时间进行前期工作,包括,选择有接待能力和安全保障的乡村旅游点,旅游消费券的面值、防伪等工作,以及发放渠道,以及申领市民的条件,如必须是南京户口,凭身份证领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