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数千元买的一台创维液晶电视,因为缺少底座,结果只能搁在箱子里的“收藏”,连“摆设”的资格都没有。南京消费者陈先生同厂家反复交涉,却始终未得到解决,白白被厂家“逗弄”了4个月。近日,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了此事,要求厂家给予退货并赔偿315元。
一“逗” 建议电视机挂墙上
2008年9月13日,陈先生来到当时正在搞促销活动的苏果超市南京清凉门卖场,以优惠1000元的价格选购了一台创维37L18RM电视机。当天安装人员送货上门后发现机箱内无底座,便让他拨打了创维全国客服电话95105555,对方表示会在24小时内为他安装到位。
9月15日,创维南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电话告知陈先生,该型号的液晶电视底座缺货,并建议陈先生将电视机挂到墙上,如果不想退货的话可以换成其它型号但需要支付差价。考虑到家里的墙壁不适合装挂机,陈先生便拒绝了对方的方案,并提出只要求安装一个新的底座。
二“逗” 样机底座“滥竽充数”
9月17日,创维南京办事处再次通知陈先生,表示找到了一个样机底座可以为其安装。“自己明明花钱买的是新机器,凭什么就得用旧底座呢?”陈先生认为自己理应享受到全新的商品,便没有答应。可对方却表示虽然是样机底座,但绝对是新的,不会影响使用。陈先生拿到底座时才发现,这个所谓的“新”底座压根就是个旧货,甚至还缺了颗螺丝。于是,他明确表示不接受这个样机底座,并再次强调自己要的是一个新底座。但创维方面再也没有和他联系。
无奈之下,陈先生向记者求助。记者很快电话联系了创维南京办事处办公室负责人傅女士。傅女士告诉记者,创维该型号液晶电视已经停产,余货较少,所以才在苏果清凉门卖场以优惠活动促销。由于该型号货少,所以相应的底座很难配到,目前创维南京办事处只能为他提供一个样机底座,她表示将进一步同陈先生协调处理此事。
三“逗” 作出补偿承诺,实为画饼充饥
本以为事情能解决了,可11月17日,陈先生再次给记者打来电话,声称到现在仍没有拿到新底座,厂家也没有给他什么说法。
当日,记者致电创维公司总部,一位负责售后服务的周经理解释说,已经安排了南京的客服人员处理此事,可以补偿消费者600元,也可以有条件的为其更换成其它型号的电视机。
随后,记者又打电话到创维南京分公司核实情况。面对记者的询问,创维南京分公司的李经理表示,那个样机底座陈先生可以留着用,同时公司还可以给予一些补偿,或者也可以为他换一台3702型液晶电视,但需要他支付1000元的差价。
获知创维公司的解决方案后,陈先生表示愿意接受600元的补偿金。
四“逗” 只退货无说法,“你不要就退吧”
都说事不过三,眼看事情终于有望解决了,陈先生终于松了口气。然而,12月16日,记者又一次接到了陈先生打来电投诉电话。原来,虽然上次接到了解决方案,但事实上厂家并未将方案落实,根本就没有安排人去给他解决底座的问题。
既然问题出现了,就应该有个解决的办法。12月16日,记者再次拨通了创维南京分公司负责此事的李经理的电话。就问题的解决,李经理提出了新的方案,可以补偿陈先生400元钱,也可以免费为其换成3702型电视机,如果仍不满意,也可以全额退货。
但陈先生表示,自己对该公司的服务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所以只想退货。他还提出,正是厂家的失误才导致自己被反复折腾了4个月,耗费了大量精力。所以退货之外,厂家还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所以才要求对方赔偿315元。
屡次“逗弄”或将付出代价
得知陈先生的要求后,“退货还想要补偿,那不是敲诈是什么?”李经理告诉记者,公司之前提出的解决办法已经做了很大让步,“如果他不同意,那我们也没有办法了。”
面对创维公司这样的答复,陈先生很是恼火,“自己的东西有问题,态度还这么横!既然谈不拢,那就只能法庭见了。”他表示,除了退货,还将通过法院要求创维公司支付赔偿金315元。
江苏启东江城律师事务所施井泉律师认为,事情缘于厂家提供的产品不完整,所以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货,考虑到交涉了3个多月都没能得到解决的实际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家赔付一定的通信费、误工费等费用。至于所谓的“敲诈”一说,并无依据。
日前,陈先生告诉记者,08年的事情已经拖到了09年仍未解决,创维南京分公司依然不同意赔偿。他表示,如今自己正在准备材料,不久将和创维公司“法庭见”。( 闵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