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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锅盖面”集体商标申请刻不容缓
江苏消费网 (2008-12-2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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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镇江锅盖面以其独特的生产工艺和餐饮文化闻名大江南北,它与镇江香醋、肴肉一起被列为“镇江三怪”。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镇江锅盖面”这一知名品牌却至今未申请注册成商标,也正因为如此,当下正遭遇多个自然人“抢注”。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目前,国内申请与“锅盖面”相关商标的自然人至少有5人,其中4位户籍地在镇江。他们申请的商标图像各异,申报的保护范围包括饭店、餐馆、快餐馆、自助餐厅、咖啡馆、旅馆、茶馆、酒吧、流动饮食供应等,最多的有近20类。最早提出申请的一位市民,申报时间为2005年末。


    “如果申请‘镇江锅盖面’商标,必须以集体商标申请才有可能核准注册。”工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按照《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上述申请商标应该都已进入异议期,不管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锅盖面’一旦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即使镇江锅盖面协会想申请‘镇江锅盖面’为集体商标,也将因为‘锅盖面’商标的在先权利而被驳回。”该人士表示出忧虑,一旦某位自然人拥有了“锅盖面”商标的合法权益,任何人或单位再使用带有“锅盖面”或“镇江锅盖面”字样的字号,或者其他商品标识中有同类字眼,就有可能涉及侵权。

 (孙喜)

编辑: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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