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毛庆 实习生 张奕) 随着重点城建工程的陆续推进,南京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然而,建筑垃圾的随意堆置现象愈来愈严重,建筑垃圾管理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安全规范处理城市建筑垃圾成为“成长的烦恼”。日前,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作业招标投标办法》、《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规定》、《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3个文件,从招标、管理和信用考核三方面严格管理建筑垃圾。
2万立方米以上建筑垃圾处理,必须统一招标
《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作业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项目建筑垃圾处置作业总量2万立方米以上的,必须单独招标。同时,《办法》还对招标单位、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设置了严格的标准。比如,招标单位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情况必须为良好,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装有全密闭装置和行驶记录仪,驾驶员除了要有本市籍驾驶证外,还要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联合组织的定期培训中取得考核合格或合格以上等次。
承运企业考核不过关有可能被“禁运”
不合格的垃圾运输企业将可能被清出运输市场。《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承运企业至少要有20辆运输车,全部都要本市车牌,另外,承运车辆驾驶室两侧车门按规定喷印所属承运企业名称、标志及编号,车身颜色相对统一。
企业获得承运资格后,也不意味着从此可以高枕无忧。《规定》中明确,在获得承运资格后,承运企业及运输车辆必须受市容局等相关部门的考核,一旦运输某个环节违规,被判定为不合格,承运企业必须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后仍然不“过关”,该企业将被剥夺承运资格。市容局近期将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公布。
信用记录将第一时间通过网站曝光
随着征信时代的到来,个人和单位的信用显得尤为重要,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置单位也不例外。
《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中规定,各垃圾处置单位实行属地管理,每个单位都有各自的“信用记录本”,其在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不良信用将一一记录在案。比如,未按指定的处置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的;未冲洗干净、未全密闭造成车辆运输过程中污染路面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的等。所有信用记录一经确定,将第一时间在市市容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