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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 每位旅客最高增50元
江苏消费网 (2008-07-03)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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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昨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相关人士处获悉,随着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断持续上涨,直接导致了航油价格的上涨,从今天起(出票日期),国内各航空公司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最高上涨幅度为50元。据悉,这已是我国航空公司自2005年8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后第四次上调。

  据介绍,新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自2008年7月1日起 (出票日期),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的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人民币,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的每位旅客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 150元人民币。其中,南京飞南昌、长沙、青岛、武汉等城市的航线,因公里数小于800公里,每位旅客只需提高20元的燃油附加费。

  有关人士还表示,自2005年8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此后历经三次上调,到2007年1月份首次出现下调后,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继续上调,其附加费标准已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不过,根据成人普通票价的10%计价的婴儿,今天起依然享受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优惠;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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