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葛妍) 3月8日,一名出租车司机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查处。昨天,记者了解到,该名司机已被所属出租车公司提前终止合同并开除。这是本市出租车公司开除的首个酒后驾车司机。
据了解,3月8日上午8点10分左右,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北京东路安仁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号为苏A/79053的出租车违法变道行驶,民警将其拦下准备进行现场处罚时,发现该驾驶员满脸通红一身酒气,立即通过测酒仪对其酒精含量进行测试,发现其酒精含量达到74.4mg/100ml,属饮酒驾驶,并已接近醉酒驾驶的程度(如图,通讯员 宁交轩摄)。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进行扣留,并督促其联系其他驾驶员前往将车辆开走。这时,驾驶员何某才酒意顿消,懊悔不迭。
据何某事后交代,3月7日晚,家中亲朋聚餐,他便多喝了点酒。到了第二天早上,酒气还没散,他便勉强上路营运。按照规定,交警对这名的哥处以扣12分、罚500元的处罚,同时扣驾照3个月。
昨天,交警一大队有关负责人专程来到该车所属的东方出租车公司,开展整顿教育。东方出租车公司决定,责令驾驶人何某写出深刻检查,同时根据公司合同中的违约规定,提前终止其合同,将何某开除。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夜班驾驶员都有吃夜餐的习惯。由于夜间无交警检查,个别驾驶员便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甚至上路营运。交管部门提醒,酒后驾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更是一种对公共安全极端不负责任的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结合近期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营运车辆在内的各种车辆驾驶人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