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粉佳人娱乐公司位于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四、五层楼,楼下一、二、三层是红泥大酒店有限公司,“红粉佳人”使用的两层楼房是向红泥大酒店租赁的。今年6月,红泥大酒店因欠款纠纷将“红粉佳人”告上白下区法院。
经法院调查,红粉佳人公司欠下红泥大酒店房租453万元,红粉佳人公司董事长于强(化名)欠下红泥大酒店实物及股权转让费756万元。根据调解协议,红粉佳人公司和于强应在今年6月30日之前支付100万元,余款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止分别付清。对于今年7月1日后新产生的租金,红粉佳人公司每月15日照交,但必须在2010年9月30日前迁出承租房屋,并交还给红泥大酒店。双方还约定,若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时履行约定义务,红泥大酒店与红粉佳人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红泥大酒店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红粉佳人公司必须迁出承租房屋,并归还相应欠款。
但协议生效后,红粉佳人公司和于强却迟迟没有履约,并拒绝迁出隆盛大厦。
今年7月26日,红泥大酒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找于强谈话,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但均遭拒绝。本月13日,白下区法院在隆盛大厦红粉佳人公司张贴敦促执行公告,责令该公司于本月17日前迁出。但时间届满后,该公司仍没有“动静”。
昨天上午,法院组织了100多名法警,到隆盛大厦现场执行,很快封住了四、五层的出口。在3名白下区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执行法官对红粉佳人公司面积达1万平方米的100多个KTV包房,逐间贴上封条。
白下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春表示,让“红粉佳人”迁出只是执行的第一步。接下来,法院将委托评估鉴定部门对被查封的两层楼中的所有设施和设备进行评估,并公开拍卖,所得执行款将支付给红泥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