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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部分诉讼收费新标准
江苏消费网 (2007-09-05)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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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昨天联合下发通知,公布我省部分诉讼收费新标准,新标准今起执行。

  为体现适度补偿、有利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并兼顾承受能力的原则,新制定我省部分诉讼费项目标准为: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180元;侵害人格权案件受理费,每件3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每件8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受理费,每件800元;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受理费,每件80元。(李宗长)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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