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了防盗报警设备,财产仍然被盗。消费者因此将报警设备的生产商告上法院,讨要损失。前天,栖霞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消费者获赔2万余元。
去年5月,南京某机电公司从一家科技安装公司买了一套防盗报警设备。买卖协议约定,机电公司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后,因被抢、被盗及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财产损失的,科技公司要负责赔偿。
可今年元月11日晚,该机电公司安装了防盗报警设备的一处营业厅被盗。事发后,科技公司拒绝按协议赔偿。因此,机电公司将科技公司告上栖霞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科技公司应该履行当初的承诺,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