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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首次对《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审议。据了解,如果这部地方法规走完程序并获得通过,这将是我国第一次对药品的生产、销售、流通、使用等用药安全进行全程监管。
条例草案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注册申报的处方和生产工艺组织药品生产;如需改变处方或者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并获得批准。
条例草案规定,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药品时,都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编辑: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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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真的很冲动,现在终于松口气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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