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2017年度法治南京建设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市局再次荣获“法治南京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17年,市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南京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为“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圆满完成了依法治市各项目标任务。一是社会服务质效得到新提升,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市委法律顾问团,规范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运行,推动公职、公司律师普遍建立,全市各类法律服务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的双赢。二是社会治理水平有了新提高,深入推进专业调解工作,公调、医调等对接机制不断完善,有效预防并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积极开展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三是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深化公证改革创新,推动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化发展。四是特色亮点工作取得新发展,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江北新区法律服务园区,市、区、街(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部建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开展由公证机构主持摇号售房,有效维护了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下一步,市局将对标找差、创新实干,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深入聚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法治南京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