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问◆
天津市消费者纪女士家的微波炉近日出现了问题,尽管已经过了保修期,但她仍然拿到生产厂家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维修点工作人员开机检查了微波炉后告知纪女士,微波炉的磁控管坏了,更换零件需要支付220元。纪女士考虑到,现在买一台新的微波炉花不了多少钱,于是决定不修了。此时,工作人员称,不修可以,但要交60元的开机检查费。纪女士认为,维修点没有对微波炉进行维修,开机前没有告诉她要收开机检查费,该维修点也没有公示有此收费项目,因此,不同意交60元的开机检查费。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纪女士想问,维修点收取开机检查费是否合理?
◆回 答◆
北京力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枝辉认为,维修点对消费者的家用电器进行检查,并告知故障原因,提供了一定的服务,因此,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中,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其中有关家电维修服务项目中,包含检查费一项。
具体到上述纠纷中,如果维修点工作人员在开机检查之前,没有告知消费者不管是否维修都要收取开机检查费,待开机检查后向消费者收取此项费用,那么,维修点工作人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开机检查费。但是,如果维修点工作人员在开机检查之前,已告知上述内容,则消费者应当支付此项费用。
(何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