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南京之后,镇江也出台了类似的公积金相关政策。昨天,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告”,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根据最新通告,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可以拨打12345政府热线、12329公积金热线进行投诉。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责令其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在此之前,1月10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布通知,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明确表示,只要开发商取得销售许可证,就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揭协议,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的话,只要具备放款条件后,3天内即可放款。根据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普通购房者在公积金缴纳正常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最高可以贷款3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的利率为3.25%,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4.9%,而现在市场上以上浮10%-15%为主,意味着公积金贷款购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购房者的负担。以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计算,如果贷款30年,等额本息需要偿还本息共计94万元。但是如果这60万元使用的是商业住房贷款,按照现在市场上常见的利率上浮10%计算,贷款30年需要支付本息约121万元。这也就意味着,使用公积金贷款将节省本息近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