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价远高新房、倒挂严重;刚需“疲于奔命”、中签率低一房难求;部分开发商捂盘惜售......近日,“疯狂”的南京楼市终于迎来一针“镇定剂”——买不着房可以租房,同样安居!据悉,南京第一块租赁住房用地来了,将于12月27日网上竞价。
11月下旬,南京连续三次共挂出20幅地块。据地方媒体报道,位于栖霞区仙林街道仙鹤中心区的E3、E4地块(以下简称“NO.2017G69地块”)被业内认为是南京第一块租赁住房用地。此幅地块东至学津路,南至仙林大道,西至文澜路,北至中建大厦、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42356.59㎡,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办混合用地,出让年限40年,挂牌出让起始价2.67亿且未设置最高限价。
作为国家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12个试点城市之一,南京于今年8月15日正式出台了《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方案主要任务第12条“试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住房用于租赁”明确提出:选取符合住房租赁市场需求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出让时土地用途直接明确为“租赁住房用地”,所建住房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用于长期租赁;主要任务第13条“试点低效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明确提出:对采取自主改造开发方式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企业向市规划、国土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批准,在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酒店式公寓,由企业自持用于租赁。
根据这两条细则,对比NO.2017G69地块的招标要求,不难发现其被业内认为是南京第一块租赁住房用地的原因。一方面,NO.2017G69地块的竞买人或联合竞买的其中一方(或其母公司)须为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市房管局尚未正式公布企业名单),且联合竞买企业数不得超过2家。另一方面,招标要求中还提到,除商建和办公,NO.2017G69地块的B地块可设置酒店式公寓,但须全部建设自持型租赁公寓并纳入南京市人才安居计划。
业内人士表示,租购并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大背景下,租赁住房用地无疑是新尝试。一方面,对于买不起房或是犹豫不决、尚在观望的消费者而言,将有新的选择。随着租赁房源的增加、租赁市场的完善、买房租房社会权益落差的减少,人们对于住房的消费观念可能会有所转变。另一方面,房企自持租赁住房地块、只租不售,不但房企“高价拿地”需三思而行,而且消费者购房需求不再那么紧迫,有利于楼市降温、房价维稳。(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