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长石泰峰。 视觉中国 资料图
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显示,9月28日,江苏省省长石泰峰主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去库存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要求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态度一定要坚决、旗帜一定要鲜明、措施一定要扎实。
会上,石泰峰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对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验,要充分认识到房价过快上涨,对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以及城市宜居宜业、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城市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态度一定要坚决、旗帜一定要鲜明、措施一定要扎实。省有关部门要及时预警指导,强化督查考核,共同稳定市场。
在听取省住建厅等省有关部门及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6市工作汇报后,石泰峰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全省房地产市场地区之间、城市之间分化明显,既面临去库存压力,又存在少数城市局部房价上涨过快等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会上,石泰峰要求,要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做好房地产市场各项工作。目前库存量较大的城市,要以解决城镇新居民住房需求为主,重视商业地产去库存,加大房企转型升级力度。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出台应急性措施,也要研究长远方案,从供需两方面入手精准调控。
石泰峰强调,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市场监测、监管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全口径、项目全过程的数据整合分析,掌握真实情况,把准趋势走向;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坚持正面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看,江苏省的南京、无锡、苏州等地的房价涨幅一度位于全国排名前列。按照今年8月份的数据,无锡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环比上涨4.9%,排名全国第三;而南京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比上月涨了4.1%,排名全国第六。在今年年初的时候,苏州的单月涨幅则以惊人的速度超越深圳。
截至目前,南京、苏州等地已经陆续出台了房地产调控政策。
其中,南京出台了多项措施直击楼市以及土地市场。先是在今年的5月28日,南京出台土地“限价令”的措施,即实行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办法,在热点区域的住宅用地出让时,由市政府设定地块的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对竞买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终止土地出让,竞价结果失败。不过该政策出台后,在土地市场的竞拍中,多幅地块由于突破限价而无奈流拍。
随后南京市政府调整了有关土地出让的规则,改为网上竞价方式开拍。
8月11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的意见》,明确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并调整土地公开出让竞价方式。
地块网上竞拍同样设置了多道门槛,对于突破限价的地块规定为摇号产生竞得人,另外当地块的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的90%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
与此同时,苏州也在8月11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这意味着苏州正式成为第一个重启限购的二线城市。
而这远远还没结束。8月17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南京市市长缪瑞林做了下半年的工作安排报告,下半年,南京将分区域设房价红线,严控区域楼王。
没过多久,南京则像苏州一样重启了限购。9月25日,南京宣布加入限购队伍,自9月26日起,在主城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到了9月26日,南京楼市限购正式执行当天,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再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意见,《意见》全文13条,要求进一步促进当地楼市稳定。
《意见》称,对房价过快上涨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符合销售条件的,价格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服务,指导开发企业及时进行价格申报备案,经备案后的同期房源申报价格不再调整。对具备上市条件的,房产、建设、国土、物价部门加强督促。经督促仍未及时上市的,建设、国土部门将其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在房屋销售前不得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市场竞买。
9月2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10月1日起,暂停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