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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格式合同“开处方” 苏州高新区40余家房地产公司被约谈
江苏消费网 (2016-09-14)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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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规范房地产销售合同,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召集辖区内40余家房地产公司,召开了房地产销售合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对与会公司房地产销售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依据职能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公司对自身房地产销售合同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据了解,房地产销售合同格式条款是近年来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格式条款在缴纳定金、面积误差、逾期交房、物业管理、设计规划变更等容易发生合同纠纷方面设置的不平等条款、排除购房人应当享有的权利等情况屡见不鲜。商品房作为买卖合同中特殊的标的物,由于在买卖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经常出现商品房开发企业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通过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开发商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现象,房地产消费领域俨然成为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的重灾区。比如,绝对地将售楼广告、楼书、图文资料、效果图等排除出要约的范围;不可抗力的范围过于宽泛;违约责任不对等,主要是解约期限和违约金计算公式不平等,消费者的违约责任重于开发商;开发商利用格式条款赋予了自己随意变更共有部分、共有设施用途、设计的权利,同时限制了消费者对此提出异议或要求修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违反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

  为了有针对性地全面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相关法律专家对收集到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全面、规范的审查,并逐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下一步我们还将组织回访,检查督促房地产公司整改自身销售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合同的公平正义,保障消费者权益。”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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