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1年半后意外遭中介起诉讨佣金
晨报记者 佟继萍
2014年5月24日,市民刘先生与宝原地产结清了最后一笔房屋中介佣金,通过中介所买的房子也早已过户,其后与宝原地产应该说是再无任何关系。然而,前不久,他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宝原地产以“拖欠1.5万元佣金”之名将他告上法庭。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最近因所谓拖欠佣金被宝原地产起诉的购房者不在少数。
买家:
“确认书”疑遭篡改
市民刘先生说,这突如其来的传票让他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细看法院发来的佣金确认书复印件,他觉得又气又恼,上面的佣金数额由原来的1.5万元赫然变成了3万元。
“显然,确认书上的佣金数额被人涂改过了。当初签订佣金确认书时,他把商议好的金额1.5万元填好,我们才同意签字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就注意到文件右侧有一行小字,明确第一联由客户保管,并当场向对方要佣金确认书,但刘经理以拿回公司盖章才算生效为由当时未把佣金确认书给他们。从那以后,这份佣金确认书就神秘地消失了,刘先生多次催刘经理,但他都以没盖好章为由拖延。
据这份“佣金确认书”显示,刘先生分别于2014年2月23日和同年5月24日支付原地产佣金1万元和5000元,两次共计1.5万元。“不交齐佣金,中介也不让我们过户啊,怎么可能拖欠佣金呢?”刘先生说。
无独有偶,读者何女士也向记者反映,她2013年12月7日与宝原地产签的佣金确认书,佣金数额1.5万元,交房前全部付清。今年10月收到法院传票,宝原地产以“拖欠1万元佣金”为由向法院起诉。更巧的是,何女士发现,法院发来的佣金确认书复印件上的佣金数额由原来的1.5万元变成了2.5万元。
何女士说:“不知是谁直接把数字‘1’改成了‘2’,还能看出原来‘1’的样子。佣金我们老早就付清了,中介想写多少就写多少,这不是抢钱吗?”
房产中介:
会留给客户6个月缓冲期
对于此次密集起诉买家,宝原地产一名姓田的法务解释,是公司在梳理账目的过程中,发现业务员报上来的佣金数额与实收款不匹配,公司有理由怀疑购房者拖欠了佣金,所以依法追讨。
至于为什么时隔1年半才开始走法律程序,田姓法务表示,因为公司一般会留给客户6个月的缓冲期,过了这个时间继续拖欠,就会开始走法律程序追讨。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之前,为什么刘先生和何女士都没收到任何形式的催款通知?该法务表示,一般法务会先拨打客户留给公司的电话,通知客户支付剩余佣金,如果电话打不通,再采用其他方式联系客户,由于客户的电话、地址变更,联系不上也是正常的。
宝原地产对佣金确认书的神秘消失作何解释呢?宝原地产月浦店一名杨姓工作人员称,佣金确认书都要签的,一式三份,必须给客户一份的。至于为什么刘先生没有拿到?他说,当初做刘先生这笔业务的人已经离职,他不清楚具体情况,请记者联系公司法务。
上家证明:
当时是三方商定的佣金
收佣金并不是一件高度机密的事情,相关知情人纷纷表示愿意站出来作证。
范女士是刘先生所购房屋的产权人,也就是上家,她愿意为刘先生作证,佣金是1.5万元,而并非3万元。范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1月11日,我、刘先生和中介三方在一起谈卖房子的事情。当天,我们商定,房子到手价150万元,所有税费、中介费的佣金都由下家刘先生支付。我亲耳听到他们商量的佣金数额是1.5万元,根本不是3万元。佣金确认书上写的也是1.5万元。”
除了上家的证明,刘先生试图联系当初经手这笔业务的中介业务员,但被告知其已离职。
不过,记者于昨天联系到了经手何女士买房业务的前宝原月浦2组分行经理陈女士,她告诉记者:“何女士家中有困难,买套房子很不容易,所以当时大家商定佣金为1.5万元,何女士已付清了全部佣金。”日前,陈女士已将此事实告知宝原地产,澄清了何女士欠佣的嫌疑。
截至记者发稿时,宝原地产以“业务员操作有问题”为由撤销了对何女士的起诉。但对刘先生的起诉依然如故。
前宝原员工:
客户的佣金被篡改过
“最近,多名客户给我打电话,都是因为拖欠佣金被起诉,请我帮忙作证。”前宝原月浦2组分行经理陈女士说:“能帮的我都帮了。他们当初在我这边买房,就是帮助过我,现在我帮他们也是应该的。再说,帮他们澄清的同时,也是为我自己澄清。”
宝原集中起诉客户拖欠佣金的起因是什么?据陈女士了解,本来宝原与中原是一家,去年,宝原脱离中原独立,之后公司开始财务审计,可能查出一些坏账。为避免中层领导或业务员在佣金上动手脚,从中渔利,宝原对其中一些无法核实清楚的账目提起诉讼。
那么,究竟是谁篡改了佣金确认书?陈女士说:“看到何女士的佣金确认书复印件上的佣金从1.5万元变成了2.5万元,我也非常惊讶。谁会涂改这个数字,这个不好说。做房产中介这一行业绩压力都很大,我猜会不会有人只是想虚报业绩,以免被淘汰,但靠这种手段肯定走不远。”
宝原地产:
“所有部门都不方便回答”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佣金不就可以了吗?佣金确认书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
对此,业内人士称,目前,上海几乎所有中介都在用佣金确认书。因为上海通用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制式的,假如中介与客户在佣金方面发生纠纷闹上法庭,法院一般认为,制式合同不足以很好地提醒客户佣金的金额。所以,一般中介公司都会准备一份佣金确认书,目的就是明示收费金额,起到强调、提醒的作用。
规范的佣金确认书怎么操作?该人士表示,正规的佣金确认书一式三份,签署第一联时,后面两联随即复印完毕。三份文件全部盖章后,分别交给客户、经手的中介业务员和中介公司保管。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上述问题呢? 另一名业内人士表示,一般中介公司都用签约业绩来考核业务员和分行经理,签约业绩以网签合同为准(网签合同里不标注佣金数额),如果宝原公司以佣金确认书为考核标准,那么业务员和分行经理就有可能改动佣金数,弄虚作假,换取职位晋升等好处。但一般中介业务员和分行经理是不会擅自修改佣金确认书的,一旦修改,该确认书即失效。即使要改,也会尽量把佣金金额改小,私吞差额佣金。不会把金额改大,惹出官司。
11月25日,记者联系宝原地产陈姓工作人员,对方以“所有部门都不方便回答”为由,拒绝了采访。
律师:
庭审时可以要求出示原件
对于刘先生质疑的中介篡改佣金确认书的问题,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杨维江律师表示,依照目前的二手房交易惯例,上下家各承担房价的1%作为中介费,如果上家要求净到手价,实践中往往上家的中介费也由下家承担,即房价的2%。由于宝原目前提交的证据都是复印件,刘先生可以在庭审时行使质证的权利,要求对方出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