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南京市政府取消了住房限购令。这一消息来源于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刚刚发布的《市政府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内容共七项,在第三项中明确指出“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全市范围内从即日起购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购住房证明”。
至此,在南京推行了三年七个月的“限购令”告别了历史舞台。据了解,南京解除限购令之后,目前只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个城市仍在执行楼市限购政策。
虽然限购已于昨日取消,但各家银行普遍执行的仍是二套房须七成首付,利率上浮1.1倍,三套房停止发放贷款,毫无放松迹象。(刘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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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的七大要点
一 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建立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居住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二 稳定土地市场供应。围绕今后五年全市商品住宅供地年均500公顷以上的目标,合理安排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宅用地的供地区域。
三 建立以保障住房刚性需求为重点的住房供应体系。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住房供应体系架构,分层分类原则,满足不同层次需求,建立分类调控机制。在全市范围内从即日起购房不再需要提供新购住房证明。
四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满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的合理信贷需求,不断加大对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五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住建、土地、规划、金融、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房地产市场预警联动机制。
六 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提升房地产价格指导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七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附:《市政府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