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后,消费者网上购物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对量身定做的订制产品却并不适用。5月4日,东莞市消委会发出消费提醒,去年以来收到的网络订购家具投诉明显上升,消费者网上订制家具不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因此在购买时一定要与卖家明确是否享有“无理由退换货”或退换货条件和手续,并保留商家的服务承诺证据。
东莞市消委会5月4日称,去年12月湖南的聂先生在网上东莞的一个家具旗舰店订购了一批货值2万多元的家具,收货后对产品不满,要求退货,但此时货款已打到卖家账户,聂先生维权相当被动。
专家提醒,网购家具起纠纷后,主要的难点在于取证困难。而且,当前卖家通常以“产品众多,未在网页上架显示”为由,使得消费者下单拍下的产品并不是真正要购买的产品,出现纠纷时消费者更无据可依。(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