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网江苏视窗南京2月27日电 (唐璐璐)距离收房已经一年半时间,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楼小区业主姚先生依然寝不安枕。据称,这个拆迁安置小区接近一半的住户都存在楼顶、墙面开裂的情况,而且维修之后重又开裂。2月27日,响水县住建局向记者确认,“该安置房部分房屋确实存在一些墙体裂缝、现浇板裂缝等质量通病”,但经鉴定“房屋的主体结构无安全问题”,对存在的质量缺陷处理后“房屋满足安全使用条件”。
楼顶、墙面裂缝补了又裂 姚先生原是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灌江居委会八组村民。2009年,开发区管委会以“容凡砂场”项目建设为由,将其同组20多户村民拆迁,安置房即在此拆迁安置楼小区。在延迟交房近2个月后,2010年9月1日他们终于拿到安置房的钥匙。
“交付时,水、电等基本配套设施都没有,我们吃水还要自己打井。”姚先生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很气愤。而让他担心后怕的质量问题旋即也暴露了:楼顶、墙面、地面多处开裂、断裂、错位,有的裂缝宽达2厘米左右,有些楼面甚至露出因偷工减料而未覆盖的冷轧钢筋,卫生间、客厅、卧室的现浇板渗水漏水,线路不规范,电线不套管,等等。
据安置户反映,同批交付的共有6栋楼66户,出现质量问题的占近一半。问题最严重的是4号楼,主墙有裂缝,地基下沉。据称,一位董姓居民家中,地面的裂缝从门口一直延伸至窗户。
事实上,收房前后,拆迁户就分别找到开发区管委会规划科和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要求出示竣工验收合格证但未能如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接待的阮姓副主任给出的处理方案是维修。
2010年10月,盐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对该小区1-6栋楼进行了检测鉴定,结论是安置楼现浇板局部出现裂缝主要是由于混凝土收缩变形、混凝土成型时养护不到位和局部施工不规范所致。鉴定报告出来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某施工单位对出现裂缝的房屋进行加固维修,但加固维修后仍旧出现了裂缝。
“维修也只是用胶把裂缝补住,根本不起作用,完全是糊弄人。”姚先生告诉记者。据称,时至今日,该小区仍然没有安装消防设施,没有绿化,“楼道里连灯都没有”。
同一施工单位还在继续盖楼 居民们曾经质疑拆迁安置房的施工单位不具建筑资质,对此,响水县住建局解释称,该安置房工程是“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标的工程,施工单位是响水县泽州开发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资质,不存在无资质施工情况”。据记者查证,该建筑商系于2007年底获得相关建筑资质。
尽管如此,一个建造“问题房”的施工单位继续建设这个小区的拆迁安置楼,让业主们难以理解。
响水县经济开发区阮副主任向记者表示,整个小区目前只建好6栋,其他的安置房仍由同一家施工单位在建。至于质量问题,“县住建部门有认定,不是他们说有问题就有问题。”
该县住建局给出的答复是:经调查了解,该安置房部分房屋确实存在一些墙体裂缝、现浇板裂缝等质量通病,经盐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房屋的主体结构无安全问题,对存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和我局已责成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拿出相关处理方案,委托有资质施工单位进行了认真处理,房屋满足安全使用条件。
对于安置户耿耿于怀的综合验收合格证问题,响水县住建局称,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文件规定,已取消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故此,房屋交付使用前未规定必须要有《综合验收合格证》。
针对缺失的消防设施,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阮副主任则称,小区还没完全建好,将来会有统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