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十六条明确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现场销售进度须与网上房地产信息一致。” 弘阳壹号的1、2、3号楼6月初就同时领了销售许可证,目前早已过了房管局规定的开盘日期,至今还迟迟不肯开盘,恐有想涨价的嫌疑。记者接到购房人投诉:“昨天我去弘阳壹号的售楼处看房,想买个小面积的。没想到想要的10层左右的基本没了,剩下的几套都是带“4”或者带“3的都没人买,问他们销售人员不是还有1号和3号两栋没开盘,销售员很不耐烦的说,这两栋什么时候开盘还不知道,2号楼开盘后被抢的就剩下这几套了,再不买就买不到了,等到1、3号楼开盘说不定还会涨价。”
另外,弘阳壹号如果想涨价就又违反了宁十六条的又一规定“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销售经理杜永彬表示,1号楼和3号楼已在销售案场公示,目前可以交两栋楼的认购的诚意金,物价局申报的价格已定但销售价格价格还未确定,物价局申报价格大概在17000元/平米,现在还没正式公开销售,如果想认购,可以认购但享受不到任何优惠。销售价格未定购房者如何认购记者就不得而知了。
另外,已拿到弘阳壹号房产证的购房者告诉记者,土地使用权至2043年8月19日为止,2年后拿到房子,土地使用权只有30年了。4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没有任何解释就少了10年,购房时销售一方没有任何人向自己提起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