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哲 记者 邹伟) 5月份《江苏省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出台后,开发商执行得怎么样?昨天,省物价局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在宁直接检查的7家开发商情况,共发现三类共性问题。
按照《江苏省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规定,已领得预(销)售许可证的开发商,要在正式销售5天前一次性公开所有销售房源,并按照申报备案的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一套一标,而且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优惠折扣等信息。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林京介绍,国家发改委在宁直接检查的7家开发商包括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筑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江宁科学园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经检查,这7家开发商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如未在规定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未标注套内面积,优惠没标明,折扣不真实;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共性指标未标明等。
林京介绍,按照规定,不明码标价的每套要罚款5000元,其他问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再分别进行处罚。近日,省物价局将依法对这7家开发商进行处罚,并对全省商品房明码标价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展开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