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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调查

飘窗变成落地窗 开发商“顺走”百万元
江苏消费网 (2010-11-1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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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跟开发商打官司了。”魏先生长叹一口气。自从2007年掏钱购买南京河西兴元嘉园的房子以来,魏先生和小区里几百户业主就没少跟开发商较过劲——先是长达270天的逾期交房,让业主与开发商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官司,并让开发商付出了数千万元赔偿。

  如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部分业主发现,竣工图上标得好好的飘窗,交付时却变成了落地窗,这么个小变动让每户的实际面积都多了一两个平方,开发商神不知鬼不觉地“顺走”了一百多万……

  □快报记者 马乐乐/文

  快报记者 施向辉/摄

  按规定,飘窗与室内地面高度差达到0.3米,其平均进深小于1.2米的,不计算面积。

  而该小区有100多户住宅的飘窗被开发商设计为落地窗,这样业主就得按相应面积多交钱。

  惊讶

  落地窗本该是飘窗

  初冬的暖阳照进卧室的落地窗,魏先生坐在窗前的一把椅子上感慨:“多好的阳光啊,可我只能坐在椅子上晒了。”这把重椅子是从客厅搬进来的,与卧室的风格不太搭。原来,已经入住两年的魏先生不久前才知道:他本来是可以躺在窗台上晒太阳的,因为开发商当初对这里的设计是个飘窗!

  整个兴元嘉园小区的15幢居民楼,是清一色层高为11层的建筑,魏先生家住10楼。从外立面上看,10楼和11楼的阳台外观都做了一个有些倾斜的造型,有别于下面9层,但业主们过去都认为,仅仅是外观不同罢了。虽然魏先生曾经注意到,10楼和11楼的主卧窗户似乎和下面9层有些不同,但是究竟不同在哪里,他也没在意,更没有认真研究过。

  但很快有人发现了区别,那就是“10楼和11楼的主卧窗户都是落地窗,而下面9层都是飘窗”。包括魏先生在内的大多数业主更喜欢飘窗,“这个窗户宽度挺长的。如果是飘窗的话,冬天在上面铺层毯子,人躺在上面晒太阳,你说多舒服呀。”

  魏先生没有仔细想过,为何上面两层不是飘窗,他曾经以为,可能“开发商就是这么做的”。在房子交付后很久,他没有去探究,更不知道怎么探究。

  然而小区业主毕竟来自各行各业,就有这么一名业主是“业内人士”。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发现,10楼和11楼的落地窗,本该是飘窗,但却被开发商改动了!他的证据,就是小区的竣工图。

 

  气愤

  开发商事先并没有告知

  江苏锋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盛利律师的手里,就有小区的竣工图。从图纸上可以看出,10楼和11楼的卧室窗户,与下面9层无异:都有0.35米高的飘窗。

  飘窗变成落地窗的原因,业主们不得而知,但这一改动的结果,却不那么简单。家住某幢11楼的陈先生,经过测绘部门的测量,实际房产面积是112.27平米。从他的房产证上看,落地窗内面积纳入了房产面积。“经测算,他家的面积比是飘窗的多了1.78平米,开发商多收了1万多块钱。”魏先生说。

  “政府文件对飘窗面积有规定:飘窗与室内地面高度差达到0.3米,其平均进深小于1.2米的,不计算面积。”盛利说,像魏先生陈先生家这种情况,开发商利用这一改动,多收了他们的钱。按照魏先生的计算,小区里10楼和11楼共有100多户业主,开发商通过这一改动,就悄无声息地“顺走”了100多万元。

  今年夏天得知这一消息后,魏先生气愤不已,他马上上网发帖,将这件事公布在某房地产网站的小区论坛上。很快就有二三十户业主与他取得了联系。大家的结论一致:“开发商的改动并没有告知,更谈不上征得我们的同意,涉嫌欺诈。”

  盛利觉得开发商的过错非常明显。“在设计图、施工图和竣工图上,10楼和11楼都明确标注有飘窗,但最后交付时却没了,这说明开发商不但欺骗了业主,还欺骗了质监站。因为目前质监站的竣工备案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开发商递交与实际不符的竣工图,质监站根本无从知晓。而测绘部门在具体测量时,也只是根据实际面积来说话,无须看到竣工图。”

 

  维权

  业主起诉

  要求“变回来”

  盛利对这种类型的案件感到非常新鲜:“我敢肯定南京从来没有过这种官司。由于法律上的漏洞,开发商对质监站的欺骗,没有法律上的惩罚措施。”

  魏先生说,“有人会讲,哎哟,你赚到了,你的面积比楼下的大了一个多平方,虽然你买的时候多掏了钱,但是你房子价值也升了,你将来卖的时候,不也一样可以多赚钱吗?问题是我不需要这样的赚头,既然开发商当初讲是飘窗,你就给我飘窗!”魏先生找到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对变更一事不愿多谈,只是强调“测量是测绘部门的事,测出多少面积就该给多少钱。”

  谈不下去了,业主们推选陈先生为“先头部队”去起诉开发商。由于在购房合同中,对双方发生纠纷后解决途径约定为“仲裁解决”,因此这次官司仍将在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

  上个月,陈先生向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其中要求:开发商将落地窗恢复为图纸上设计的飘窗,并依法验收合格,返还多收的飘窗面积款。

  他的背后,是小区100多户业主关注的目光。

  这家开发商麻烦挺多

  逾期交房270天

  开发商赔了2000万

  “又要打官司”。一个“又”字,凸显出魏先生的无奈。原来,兴元嘉园小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激烈纠纷,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270天的逾期交房,创造了南京房产纠纷中骇人听闻的记录。而业主向开发商已经讨要回超过2000万元的赔偿,更堪称是南京业主维权的范本。

  房屋交付延期270天

  按照当初的合同约定,兴元嘉园小区交付时间应当为2007年12月18日。交房的时间快到了,可业主们接到手的却是延期交付的通知。有些业主组织了“维权小组”跑到小区里观察,发现已经完工的部门,存在诸多毛病,他们一一向开发商指出,并要求整改,这么一来,开发商更慢了。2008年9月,开发商终于通知业主收房。此时,距离当初约定的交房时间,已经过去了270天。

  业主们对照合同中的约定计算了一下,每户业主的违约金起码3万多元,即使扣除已经提前收房的业主,赔偿也是天文数字。开发商说没钱赔。业主不信。根据盛利的计算,开发商的售房款应当在4亿元左右。于是一场诉讼不可避免。

  业主已获赔偿超2000万

  在仲裁庭上,业主们的官司赢得毫无悬念,但麻烦远没有结束。原来,开发商的账户上真的没钱。对此,政府部门及时介入。建邺区政府部门在开发商大量账目中发现,开发商已将售房款分散转移到外地。而无锡有一家兴想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无锡兴想公司),兴元嘉园的开发商持有无锡兴想公司90%的股权。而无锡兴想公司已经在当地通过土地拍卖,拿下了两块地。政府部门马上把这两块地给冻结了。开发商终于跌软了。

  今年夏天,四五百户业主拿到了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违约金。还有100户左右的业主与开发商的逾期违约金诉讼仍在进行中。另外,有七八十户最后一批“后知后觉”的业主起诉讨要逾期违约金的官司,也已摆上了仲裁委的桌面。

编辑:孙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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