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沙文蓉) 从下月开始,我市将执行新的建筑面积计算方式。近日,南京规划局发布《关于执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发商从严执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后阁楼、飘窗、阳台都不能随意送了。业内人士分析,此举主要是针对部分开发商“偷面积”,暗自改变项目容积率的行为。
此次《通知》重申了层高的标准。比如购买顶层住宅时,坡顶建筑的下部空间,如果空间净高达到2.1米以上,就按照全部面积计算,净高在1.2米至2.1米之间,则计为一半面积。而在以前,开发商惯常只按照单层面积叫卖,并吹嘘“买一层得两层”。对于多、高架建筑的架空层,建筑面积的计算也作出了规定。如果层高在2.2米以上,计算全部面积;2.2米以下的,按照一半面积计算。
对于阳台面积的计算,之前版本只有“封闭”和“半封闭”两种计算方法。此次出台的新通知,把“阳台进深”作为界定标准。如果阳台进深超过2.4米,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对于不规则的阳台,取进深的平均值。
除此以外,开发商利用飘窗“偷面积”,在新通知施行后,将变得更加困难。通知要求,飘窗和室内楼地面高差达到0.3米,平均进深小于0.9米,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超过0.9米,就要按一半计算面积。而按照以前的规范,界定的进深为1.2米。
据了解,新《通知》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规划设计方案已审定的,可以按照原规定执行。11月1日后,新建筑或者调整设计方案的建筑,必须按照该通知计算建筑面积。